非机动车逆行既是常见的不文明行为,也是典型的交通违法行为。昨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成都交警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电动自行车逆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11月11日,成都交警六分局在辖区主要路段加大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上午9时许,民警巡逻至高新区天顺路时,一位逆向行驶的驾驶人进入了民警视线。民警立即上前制止该驾驶人,“逆行的电动车很容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多危险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你受伤了还得担全责。” 面对民警的耐心教导,陈某某承认自己的错误,并称自己是为图方便而逆行。民警对陈某某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作出2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成都交警温馨提示:每一次逆行都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驾驶电动自行车请正确佩戴好头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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