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6月5日世界环保日上,中国烟草总公司获颁“2011生态中国贡献奖”。对此,中国控制吸烟协会昨天致函该奖项主办单位中国绿化基金会,建议撤销中国烟草总公司“2011生态中国贡献奖”。(7月18日《京华时报》)
毋庸置疑,烟草大多种植在半干旱地区,化肥施用量比其他农作物更大,由此破坏了土地的自然资源系统。其次,在烤烟过程中,释放了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产生严重的大气污染。再者,卷烟在生产过程中,卷烟纸耗费大量的森林资源,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从这个角度说,烟草公司看上去确实不适合荣获“生态贡献奖”,烟草公司获“生态贡献奖”是对奖项的一种讽刺。
但是,按照“生态中国贡献奖”的评选标准本身来看,烟草公司获奖其实并无不妥,完全符合评选标准和条件。一方面烟草总公司不是卷烟生产企业,而是卷烟的销售企业,是卷烟行业的管理部门。从企业自身来说,并没有制造破坏生态环境的事实,让烟草销售企业承担卷烟行业的生态破坏责任,显然有点不公平,也是对企业的过高要求。
另一方面,“生态中国贡献奖”的评选标准主要不是看企业自身的发展和本行业的一些行为有没有破坏生态环境,而是看企业对社会的生态环境建设和植树造林等绿化行动做了多少支持,捐赠了多少资金。说白了,“生态中国贡献奖”评选的标准本身不是看企业对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贡献,而是看企业的捐款额度。而中国烟草总公司这十几年已经捐款一亿多元支持社会的生态建设,而且从2010年开始,中国烟草总公司加入了“绿色公民行动计划”,每年向“行动计划”捐款500万元等。那么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的这些事实行动,比照“生态贡献奖”的标准,显然很有资格获奖。
换言之,烟草公司荣获“生态贡献奖”不是行为本身不合适,而是“生态贡献奖”的评选标准自身不生态、不科学、不合理,或者说烟草公司因为对生态建设的捐款比较多而获得的奖项不应该叫“生态贡献奖”,“生态贡献奖”的名字取错了。
为此,笔者认为,消除公众对“生态贡献奖”的误解,也不能由此打击烟草公司支持社会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一方面“生态贡献奖”的评选标准要修改,要让“生态贡献奖”的标准更生态一些。评选标准不能只看企业的捐款额度,还必须看企业以及企业管辖的行业自身对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情况,有没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应当作为一票否决的标准。另一方面像烟草公司因为对生态建设捐款比较多而获奖的奖项不应当叫“生态贡献奖”,可以改叫“生态建设捐献将”或“热心生态奖”,主要是证明企业对生态建设、对绿化建设的支持程度,而不反应企业自身的生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