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推出安检措施后,陕西省人民医院购买报警手环并部分投入使用。该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陕西省人民医院很重视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考虑到医院床位多、人流动量大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医院内人员的安全,院方正规划一系列安保措施,比如为医生配备报警手环、在病房安装报警按钮等,希望能够切实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1月14日《澎湃新闻》)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医生执业环境的日趋改善,各地原本紧张的医患纠纷和矛盾日渐减少。但由于“看病难”“看病贵”,以及“一床难求”、手术失败等多方面原因,少数患者或患者家属伤医、辱医事件仍时有发生,这不但严重扰乱了就医秩序,伤害了医患信任,而且也破坏了和谐的医疗环境。可以说,“暴力伤医”行为是对医生合法权益的一种侵犯,更是对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一种践踏。
众所周知,医生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既担负着“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又肩负着人命关天的重大责任。如果病患就医后“平安无事”,医患之间就可能“相安无事”。但倘若病患就医时发生手术失败、病患死亡等非医生“责任事故”时,“医闹”或“暴力伤医”就可能“瞬间升级”。轻则大吵大闹,侮辱恐吓,重则动拳动脚,打人致伤、致死。
为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的嚣张气焰,前几年卫生部就提出了“对暴力伤医零容忍”,但由于缺乏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医院往往“孤掌难鸣”,致使少数“医闹”“暴力伤医”更加有恃无恐,肆无忌惮。对此,一些医务人员不得不承受着巨大的“风险”和“压力”。
为防范“暴力伤医”,前不久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采取“先安检后看病”,一度引发热议。而此次,陕西省人民医院为医生“配备报警手环”,几乎如出一辙,都是为了防范“暴力伤医”行为的发生。但笔者以为,无论是“先安检后看病”,还是“配备报警手环”,这都是“治标不治本”之策,真正要遏制“暴力伤医”行为,还得“法律亮剑”。
刚刚前不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于今年6月1日施行。其中明确阐明了国家对医务人员的保护,法律责任部分“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都要受到法律惩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防范“暴力伤医”的最好办法就是“法律亮剑”。
因此,笔者以为,配备报警手环防“暴力伤医”不是“终极办法”。只有对暴力伤医行为采取“刑责”追究,才能警示更多的人理性就医,文明就医,远离“医闹”和“暴力伤医”,从而维护良好的就医秩序,营造和谐的诊疗环境。(文/廖卫芳 浙江省开化县会计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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