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苏州交警的一条微博引发争议:安徽亳州一男子因违法停车被贴罚单后,在朋友圈发表“奶奶的腿,接个孩子停十分钟一百”,该男子随后被当地派出所依法传唤拘留。1月13日,亳州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多部门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将对该事件展开全面调查,如发现执法不当绝不护短。(1月15日《济南时报》)
仅仅因违法停车被贴罚单后,在朋友圈里吐槽了一句“奶奶的腿,接个孩子停十分钟一百”,安徽亳州一男子就被当地派出所依法传唤拘留,这难道不是一种赤裸裸的“执法任性”吗?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恶意性、侮辱性语言,那根据治安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行拘,那是有法可依的。但问题是,这名违停男子仅仅是在朋友圈里吐槽了一句“奶奶的腿,接个孩子停十分钟一百”,既没有恶意中伤行为,又没有侮辱性质,当地派出所竟给予了“传唤拘留”的严厉处罚,这明显是超越了执法“边界”,属于“执法过当”。同时,这种动用了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也有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之嫌。
虽然1月13日中午,亳州公安局官方微博做出回应:“亳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已组织督查、法制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联合调查组,实事求是地对该事件展开全面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如发现存在执法不当问题,市公安局将坚持有错必纠、绝不护短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调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但笔者以为,这种“执法任性”行为无疑会大大挫伤法律的威严,势必会大大损害法律的公信力。
其实,吐槽“奶奶的腿”,只是车主违停被罚款之后一种情绪上的泄露和不满,并非恶意中伤、恶意辱骂。与其说“奶奶的腿”是一句侮辱的话,倒不如说是一句吐槽更为贴切。笔者以为,作为执法者,如果能对吐槽者给予警告和批评教育,相信结果也好,效果也罢,都可能会更好。相反,如果执法者动辄以“传唤拘留”的方式来处置吐槽者,那无疑会被打上“执法任性”的烙印,法律的“威严”必定会遭受一定的“质疑”。
因此,笔者以为,要避免类似吐槽“奶奶的腿”被拘的“执法任性”再次发生,还需明确法律“权限”和“边界”, 执法者切忌突破法律“权限”和“边界”,擅自违规、任性执法,而让法律在“执法任性”中失去其应有的“威严”。这不仅是对吐槽者人身自由的一种伤害和侵犯,更是对法律权威的一种蔑视和践踏。
但愿通过吐槽“奶奶的腿”被拘这一案例,能警示更多的执法者要依规依法“执法”,切莫超越法律“权限”和“边界”而“任性执法”。否则,必将被“打脸”。(文/叶金福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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