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是否能带手机进校?学校能不能收学生的手机?学生是否只能使用老年机……14日,在市两会西城团的分组审议会上,来自教育界的市人大代表、43中语文教师姚芸,向其他代表阐释了一个来自一线的困扰,这也是教育界延续多年且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学生的手机管理。(1月15日《北京青年报》)
学生手机管理一直是校内管理的难点,本着快捷高效的原则,很多学校采取了“禁止带入”一刀切的政策,制定了异常严厉的管制和惩戒措施,但也产生了极坏的负面影响。比如2019年10月14日,淮南凤台县古城中学公开砸毁学生手机,就引起了舆论的关注。虽然该校历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规定进入校园的手机都会被销毁,而且学生家长此前都签过协议,但行为的正当性与合理性依然存疑。目的固然无可厚非,不过手段却值得商榷,校方处理手段的简单化,映射的也是教育管理模式的粗暴化。
根据《物权法》第66条 、第37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三)款、《民法通则》第117条 的规定,学生手机是学生家长或学生自己花钱购买并个人使用的合法财产。于法律角度而言,手机属于学生的私人财物,其他人无权进行销毁性处置。学校砸手机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得到纠正和限制。退一步讲,出于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学习权的目的,老师或学校工作人员也应以批评教育为主,必要时可以统一代为保管,而不能采取如此下策。
砸手机反映了管理者缺乏耐心,更没有做到因人而异。手机作为一种移动互联的网络工具,每个学生都有正当使用的权利。让学生远离或者抛弃手机并不现实,通过隔离等强制手段的“堵塞”也不可取,学生要通过手机查阅资料,进行沟通交流,对外联系保障安全等,都离不开手机的运用。让学生认识到手机的危害,形成正确的使用习惯,才是真正的解决之道。
对有的未成年而言,如果自身有正确的认知和严格的行为习惯,能够做到自控自律,手机对其不会造成学习上的影响,反倒会创造便利条件,此时鼓励则应大于限制;相反,对于自控力差且有手机依赖症倾向的学生,就应当采取帮教与干预措施,比如要与学生进行深入的沟通,让其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已经造成的危害与影响,共同努力制定和实施有针对性的措施,人性与温情方可才收获得认可与感激。
在管理体系中有一种“颗粒化”模式值得借鉴与运用。颗粒的特点是细分化、精细化和差异化,有针对性的分解与重构就形成了颗粒化处理模式,包括连情绪这样抽象的内容都可以进行颗粒化处理,在管理与服务上实行手段的“颗粒化”则更加容易。“颗粒化”模式有着自身独特的形态和内在逻辑,也是优化教育管理与服务的破题之道。
当务之急,是让教育管理者具备实施“颗粒化”模式的意识和能力,使他们在具体实践中,能够懂得管理的原则、方式、路径并恪守相应的边界。正如姚芸代表所称,“要让老师知道,在什么范围内不违反教育原则又属于你管理的范畴,以及管到什么程度、怎么管”。针对不同的学生、不同的情况、不同的语境,采取有差异性和针对性的措施,像颗粒那样精细的对待每个受众,同样符事“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
这需要提升每个教育管理者的意识和能力,能在实践中对“颗粒化”模式进行熟练的运用。如何对待一部手机,也是“如何对待每个学生”的具体回答。教育者不但扮演着“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还发挥着引导管理和规范的作用,进行人格的塑造与行为的规范,首先要求教育管理手段的人性、温情、科学和合理。这既是管理的内在要求,也是教育的努力方向。(文/唐伟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绥安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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