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湖北十堰房县发布《发热病人就诊奖励办法公告》(第7号)。公告称,为促进发热人员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凡发热人员主动到县乡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奖励1000元。执行时间为2020年2月9日至2020年2月18日。(新京报)
此举一经曝出,就引发不少讨论,有支持的,有反对的。
支持者们认为采取“发热主动就诊给与奖励”的措施是因势利导。疫情发生至今,最重要的还是要控制住传染源,实现早发现,早治疗,尽可能减少病毒的扩散。要知道,一个传染源的漏排就可能毁掉所有防控上的努力,若还有很多感染者散布于各地,那很难在短期内扭转“不断治愈又不断新增”的被动局面。所以湖北十堰房县的这一举措也是为了啃下疫情排查的“硬骨头”,合理合法,无可厚非。
反对者们则认为这样的举措就是在消减公民的“法定责任”,不值得提倡。疫情之下,发热主动就诊是义务也是责任,且是“法定责任”,此举在表面上看是调动了公众的积极性,背后却隐藏着伦理和道义上的缺陷。自疫情发生以来,大到中央,小到村庄、社区,一直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的知识,让民众一有症状就到指定医院就医,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还需要奖励去激励,显然是对自己、对社会的不负责任,不但不该奖励,反而应该被强烈谴责,行为严重者应该被法律制裁。
自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地都纷纷启动了重大突发卫生事件的响应,尤其是湖北,作为这次疫情的爆发地,更是不余遗力的防控疫情,疫情之下,该县有如此行为实属也是无奈之举,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还是应该把财力物力用在刀刃上。对于疫情排查一方面各地各单位自行组织人员排查,日常测体温,掌握人员动态,早发现,早隔离;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还是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广大民众对疫情认识的程度,自觉主动配合政府行为,有症状主动就诊。(文/刘佳利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黑沿子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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