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通报,2019年10月和11月我州食品价格单月涨幅达16.1%、18.8%,达到《贵州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启动条件,三穗县民政局按上级文件要求启动联动机制,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发放2019年10月、11月价格临时补贴。
疫情当前,三穗县民政局充分认识落实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重要性,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在2月6日前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位。2019年10月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的标准: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为95元/月/人,农村低保对象为55元/月/人。2019年11月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的标准: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为111元/月/人,农村低保对象为64元/月/人。
2019年10月、11月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共发放157.04万元,惠及我县困难群众20443人次。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910人次,共计71.1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2303人次,共计73.2万元;特困供养人员1230人次,共计12.67万元。(文/邰一芹 贵州省三穗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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