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6时许,湖北仙桃市三伏潭镇卫生院医生刘文雄猝死家中。但由于他并非感染新冠肺炎,也未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与地点死亡,仙桃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而其家属决定申请行政复议。(2月27日《新京报》)
一名抗“疫”医生仅仅是因为“猝死家中”,而不是倒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当地人社部门就不予认定为工伤,这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也难以被人接受。
据报道,刘文雄家人提供的一份《医生每日就诊量》统计表显示,刘医生在1月12日至2月12日共接诊患者3181人,其间休息了两天,另有一天因胸痛去医院做检查。除了门诊工作,刘医生还作为医院发热门诊专家指导组的副组长,累计指导诊治发热病人670人次。家人称,刘文雄下班后,几乎每天都有人打电话问诊,“晚上10点、早上6点都有,有时候还没起床,电话就过来了。”这说明,无论是“在家接诊”,还是因为超负荷工作,刘医生的“猝死”都与工作有关,都不应该被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
而且,早在2014年6月18日,最高法就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出扩张解释,只要是“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情况,就应在法院支持之列。而刘医生不仅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超负荷工作,就是在“家中和休息时间”也在满负荷工作。在此“连轴转”的超强抗疫工作中,刘医生不幸“猝死家中”,这显然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无关,而是与“工作强度”密不可分。可见,当地人社部门对这名抗疫医生“猝死家中”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显然是“草率”的,这既“不近人情”,又不符合相关规定。
眼下,各地抗“疫”正酣,许许多多抗“疫”人员奋战在疫情一线,有的每天只能休息三四个小时,有的已连续一个多月没有休息过,有的不慎感染了病毒。更有甚者,有的不幸倒在了抗“疫”一线上。可以说,为了早日战胜“疫魔”,无数抗“疫”英雄舍身忘我,不顾个人生命安危,令人敬佩,令人仰仗。
但笔者以为,抗“疫”英雄理当“受尊敬”,更当“被善待”。“猝死家中”的抗疫医生,虽然不是倒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但他的“猝死”无不与抗疫的“过劳”有着直接的关联。试想,如果这名医生不是为了抗疫而“连轴转”,兴许就不会发生“猝死家中”的悲剧。如果当地相关部门仅仅以“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为由而“绝情”地不予认定工伤,这岂不让这名抗疫医生“死不瞑目”?岂不让那些还在奋战一线的抗疫人员感到“心寒”?
因此,笔者以为,对于这名抗疫医生“猝死家中”的“工伤认定”问题,相关部门不妨根据相关法律文件,采取“灵活”和“变通”的特殊方式,尽快给予“工伤认定”,既告慰这名“猝死家中”的抗疫医生,又抚慰那些依然奋战一线的抗疫英雄们。如此,才能凝聚人心,同心同力,上下一心,早日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狙击战。(文/廖卫芳 浙江省开化县会计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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