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采访调查当地的新冠肺炎治愈出院者,发现他们当中很多人遭遇了各种歧视。如一位严先生就说,出院后人还没到家,就收到朋友的消息:有邻居把他的个人信息发在了微博,自称是“正义”行为;有邻居说他是妖怪,要把他赶走。(3月6日《新京报》)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国确诊病例已达8万余人,其中治愈患者达5万多人。可以说,这些确诊者是非常不幸的,但同时,这些治愈者也是非常幸运的。尤其是这些治愈者,他们从感染到确诊,从确诊到治疗,从治疗到治愈,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痛苦”和“煎熬”。如今,他们战胜了“疫魔”,重获新生,重获自由,理应可喜可贺。
然而,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竟有不少人“戴着有色眼镜”看待这些新冠肺炎治愈者。有的视治愈者为“病毒”,有的视治愈者为“妖怪”,不是一幅“冷漠”的面孔视之、待之,就是“避之远远”,生怕自己也成“病毒”,也成“妖怪”。这既让治愈者感到“自卑”,又让治愈者感到“寒心”。
因此,笔者以为,要消解新冠肺炎治愈者“被歧视”,还需“多方发声”。首先,医疗部门要“发声”。医疗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就新冠肺炎治愈者的身体状况如何、是否存有后遗症、是否存有传染风险等焦点问题,向公众发布详细信息,既让治愈者消除忧虑,又让公众消除隐忧。其次,政府部门要“发声”。政府部门除了保护好治愈者的个人信息不外传外,应妥善安抚好治愈者的心理压力和焦虑,尤其是在就业问题上,应出台相关的保护措施,严防就业歧视,让治愈者享有公平的就业权。其三,基层组织要“发声”。新冠肺炎治愈者所在的单位、社区,或村两委,要给予治愈者更多的精神关爱和人文关怀,让治愈者真切地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爱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当然,治愈者自身也应“发声”。治愈者应重拾自信和信心,积极融入社会,融入生活,用实际行动证明“我行我很棒”,切忌“自暴自弃”。
笔者相信,只要政府、医疗等相关部门,包括基层组织,以及治愈者自己,都能共同“发声”,打消公众隐忧和疑虑,就一定能有效消解公众对新冠肺炎治愈者的“歧视”,从而让新冠肺炎治愈者也像其他人一样正常工作,开心生活,而不会因种种“歧视”被人当作“病毒”,甚至是当作“妖怪”。(文/叶金福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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