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安徽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拓佳广场的速8酒店,大厅来了几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在前台经过一番仔细询问和翻阅资料后,对速8酒店做出暂缓营业的处理决定,因为瞒报漏报疫地人员入住信息,该酒店被要求关停并暂缓营业,14天后,经复查满足复业条件后,方可重新开业。(3月18日《安徽商报》)
梳理报道可知,这两名入住酒店者系湖北省自驾来合肥人员,在速8酒店入住登记时,酒店方在每日登记的入住人员花名册上,只将2人写作来自马鞍山市,在向路面执法人员反馈时,又涉嫌故意隐去相关信息,存在未及时报备反馈的过失。虽然这两名入住人员拥有马鞍山市疾控中心开具的健康证明,但酒店方故意隐瞒“疫地人员”信息的做法,无疑是既对自己不负责任,又对酒店入住的其他旅客不负责任。因此,笔者以为,该酒店“被停业”,完全是其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枉。
但笔者以为,酒店“瞒报疫地人员入住信息”不能止于“停业”了事,而应给予“重罚”和“教育”。
一方面,除了对酒店“瞒报疫地人员入住信息”行为作出“停业”处罚之外,还需给予列入“黑名单”或“高额罚单”等严厉的处罚手段,让其为自己的无良行为付出代价,倒逼其严格执行“防疫禁令”,自觉做到把牢疫情防控“大网”,不给防疫“留死角”。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酒店工作人员的防疫意识教育,让他们时时刻刻绷紧“防疫弦”“安全弦”,做到慎终如始,把严、把牢“防疫关”,切忌因一时的“麻痹”和“大意”,而导致疫情“反弹”,致使防疫工作功亏一篑,前功尽弃。
当然,也需加强对“疫地人员”的处罚和教育,尤其是对故意隐瞒接触史、谎报病情的“疫地人员”,更要从严从重处罚,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追究法律责任,从而杜绝“疫地人员”蒙混过关,避免疫情传播、扩散和蔓延。
但愿通过酒店“瞒报疫地人员入住信息”这一事例,能警示更多的防疫部门,包括酒店、餐饮、景区等公共场所管理人员,要始终绷紧“防疫弦”,绝不让“疫地人员”带病混入,从而既给防疫“添堵”“添乱”,又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文/廖卫芳 浙江省开化县会计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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