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爹娘给的,他们为了生儿育女付出了很多艰辛劳动,父母把一个个儿女养大成人,并为儿女们成家立业,实在是不容易。就凭这些,作为子女也该珍惜自己的宝贵生命。然而,没想到,广东东莞市的罗某竟然骑电动车超载6人出行。这真是要快乐不要命的主。面对这样的违法行为,公安交警只有重罚!
据中国新闻网2020年3月17日报道,3月16日,一段“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5名女乘客在路上骑行”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引来网友广泛热议。东莞交警官方微信17日发布通报称,司机罗某与5名女乘客已被警方控制,经初步询问,罗某涉嫌无证驾驶、超载、不戴头盔、驾驶超标电动车等多项违法行为。
公然违反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公然践踏国家法律权威,公然践踏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公然无证驾驶,公然危害公共交通道路安全,是可忍孰不可忍。针对罗某的种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当顺藤摸瓜,彻底查清罗某骑电动车出行的一贯表现。如有累计违法犯罪行为,那就应当加大处罚力度,绝不能让罗某继续产生侥幸心理。只有把罗某和其他违法乘坐者罚得倾家荡产,才能在全社会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众所周知,现在全国各地的机动车辆已经是车满为患。而且,仍然在继续增加。因此,必须依法严惩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而且,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实施最严厉的惩罚,才能让更多机动车驾驶人员自觉受制于法律约束,并把遵纪守法转化为实际行动。那么,就必须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那么,就必须把经济处罚、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和依法追究其法律刑事责任相结合,才能让多管齐下充分发挥出强大动力,才能在道路交通安全行驶中大力弘扬遵纪守法正气,坚决严厉打击各种交通违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对于无证驾驶者,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剥夺其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权利;对于已经拥有机动车驾驶证的超载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严禁其再次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只有加大处罚力度,才能让违法者付出极其沉重代价;只有加大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成本,才能通过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责任,才能使道路交通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控制,才能依法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员死亡率,才能让遵纪守法和文明出行成为良好的社会风气。
对于公民的生命安全,既要靠每个公民遵纪守法的自觉行动,又要靠执法人员的强制性措施加以有效保护。对于拒不遵纪守法和拒不接受法律管制的公民,必须依法严惩不贷,绝不心慈手软,绝不姑息养奸。如果违法者非法拥有权力保护伞,那就必须用党纪国法打掉其权力保护伞。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必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允许任何人和任何领导干部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文/郭喜林 河南省新乡市新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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