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市民在网上抱怨螃蟹过度捆绑的问题。针对网民诉求,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对路林市场展开溯源性检查,发现过度包装的行为确实存在,一些捆扎绳重量甚至超过水产品自重20%。(3月19日《宁波日报》)
螃蟹作为一种水产品,由于其营养价值高,因而一直以来,不但抢手,而且价格奇高。尤其是阳澄湖大闸蟹更是“一蟹难求”,价格自然也比一般螃蟹高出好几倍之多。
在此背景之下,一些螃蟹销售商家便在螃蟹身上“动歪脑子”,而捆绑螃蟹的绳子无疑是一条“金绳子”。于是,许多商家往往在销售之前,都要把螃蟹来一个“五花大绑”,如果不仔细查看,都看不清这些被“五花大绑”的原来是螃蟹。
据了解,一些捆扎绳重量甚至超过螃蟹自重的20%。这就意味着原本不值钱的捆绑螃蟹的绳子也能和螃蟹的“身价”一样了。怪不得有人戏言:绳子捆绑稻草“一文不值”,绳子捆绑螃蟹“一绳千金”。
众所周知,“螃蟹过度捆绑”,其实就是一种赤裸裸的“消费欺诈”行为。它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而且严重破坏了正常、有序的市场秩序。因此,笔者以为,消弭“螃蟹过度捆绑”的消费欺诈行为,还需“监管松绑”。
一方面,公安、工商、消协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对“螃蟹过度捆绑”行为应予以严惩重罚,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取缔的要取缔,该列入“黑名单”的要列入“黑名单”,要让无良商家付出“沉重的代价”,从而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买卖契约。另一方面,消费者要学会说“不”。对“螃蟹过度捆绑”行为,消费者应学会“站出来”,学会说“不”,以维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切忌“装哑巴”,任凭无良商家“宰割”。
当然,还需加强诚信教育。要通过对广大商家进行诚信经营教育,让商家自觉遵守市场法则,远离“过度捆绑”,不赚“昧心钱”。
笔者相信,只要监管“松绑”,消费者说“不”,商家“诚信销售”,那么,类似“螃蟹过度捆绑”式的“消费欺诈”行为就一定能得到有效遏制,从而还广大消费者一个正常、有序、价格合理的市场销售环境。(文/叶金福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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