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日前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公共场所标识不得单独使用外语,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场所,提供警示警告、限令禁止、指示指令等信息的,应当同时设置、使用外语标识。公共场所外语标识不规范,拒不改正,可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3月20日《北京青年报》)
在公共场所设置外语标识,是很多地方的通行做法,此举既有利于方便对外国友人进行指引,为到当地旅游、访问或学习的外国朋友提供出行便利,能充分体现一个地方的城市公共设施的便利度,从而获得更多的好感,也有助于城市形象的提升;又利于体现一个地方的国际化程度,属于提高国际知名度的“基础性构建”,因而,无论基于公共场所本身的功能性,还是整个城市的发展的需要,在公共场所设置、使用外语标识都无可厚非。
国际化城市需要国际性的语言环境,提升一个地方的城市美誉度和舒适度,需要从规范外语标识这样的细节做起。但随着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设置使用的普遍化,“问题外语标识”频频现身街头,让人不知所云带来了困惑,闹了一些低级笑话,也“因小失大”影响了城市和公共服务的形象。此前有报道称,国内某地普查外语标识牌,发现“道路”这个词有的标牌上直接写了汉语拼音“LU”,有的缩写成“RD”;前些年,首都机场T3航站楼停车楼的英文标识“Exit(出口)”中的“i”变成“l”。
时下,外语标识已不仅局限在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等行业,已经涵盖餐饮娱乐、商业服务、教育医疗等方方面,同时随着问题外语标识的不时出现,对外语标识的设置、使用进行规范则日益迫切而重要。北京市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外语标识使用与管理工作情况调研发现,问题外语标识之所以屡禁不止,除了外语标识的社会知晓程度不高外,因为缺乏审批程序,一些单位设置使用随意化严重,加之违法成本较低,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在更换成本较高的情况下,知错不改的情况也较为严重。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行为,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问题外语标识的出现,就必须给公共场所使用外语标识的行为定规矩,在外语标识立法和相关领域地方标准修订两个方面同时入手,从法律和标准层面回答和解决“如何设置和使用”“设置在哪儿”“谁来监管”和“如何处罚”等实质性问题。尤为关键的是,对于公共场所外语标识不规范且拒不改正的行为,应当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以提高法律法规的制约和促进效力。
随着2017年《公共服务领城英文译写规范》等系列国家标准颁布实施,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规范化使用和设置已有了标准参照,当下需要解决是如何实施到位的问题。随着一线城市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升,诸如北广上等国际中心地位日益凸显,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配置和使用,就不能局限于对重点公共场所“外语标识”集中纠错,而应通过立法明确各方责任与义务,构建政府主导、执法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工作局面。
公共场所外语标识配置和使用行为的规范化离不开法治,其前提则是实现“有法可依”。《北京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作为地方专业性法规,填补了所属监管领域的法律空白,也通过立法回答了做什么、怎么做和谁来管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破题之义。此举属于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配置和使用行为的硬核之举,也是治理水平提升的细节体现。随着2022年冬奥会等一系列国际性活动的开展,以立法的方式给公共场所外语标识安上一道“安全阀”,就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有极强的示范价值。(文/唐伟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绥安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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