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3月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副局长杜岩介绍,连日来,辽宁、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重庆等地公安机关侦破了一批制售假劣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的案件,及时阻止一批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其中,海南侦办的某生物科技公司制售假农药案件,查获假劣农药50余种,案值1900余万元。(3月23日《中国新闻网》)
眼下,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的持续“向好”,各地农村春耕生产已紧锣密鼓地展开,农资市场也日趋兴旺。许多农民朋友纷纷采购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投入到春耕生产之中。
然而,据笔者了解,近年来,每到春耕备耕来临之际,一些不法分子便趁有些农民朋友辨别能力差、急需农资之机,把一批批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假劣农资混入农村市场,坑害农民朋友,大赚昧心钱。对此,许多农民朋友反映十分强烈。
前些天,笔者在乡下老家与一位农民大伯聊天。当聊起农资话题时,大伯顿时气愤了起来。他相告,去年年初,他从一上门推销萝卜种子的商贩手里购买了两大包所谓的新品种萝卜种子,以为来年会有一个好收成。不想种了近一亩地的萝卜却光长叶不长萝卜,最后只得全部拔掉了之,损失数千元钱。大伯说,他真希望相关部门能严厉打击这种“制售假劣农资”行为,杜绝坑农害农现象的再次发生。
此次,全国多省份公安机关侦破了一批制售假劣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的案件,及时阻止了一批假劣农资流入市场,这无疑给了制售假劣农资的不法之徒一记“重拳打击”,也给农民朋友提供了一定的农资保障。
但笔者以为,要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犯罪”还得用“重典”。一方面,监管要到位。公安、工商、消协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把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力度,确保不让假劣农资混入农村市场坑农害农。另一方面,执法要从严。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取缔执业资格的要取缔执业资格,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要让其为自己的无良和违法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从而倒逼其遵规守法,不敢制售假劣农资,坑害广大农民朋友。同时,要鼓励农民朋友到正规商店购买各种农资,切莫贪小失大,盲目抢购非法经营的各类农资,以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当然,还需跟进举报奖励机制。相关部门应设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农民朋友对“制售假劣农资犯罪”行为进行积极大胆的检举揭发,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让“制售假劣农资者”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使其无立足之地,无销售市场。
笔者相信,只要通过严监管,严执法,正规途径购买,设立举报奖励机制等一系列“重典”举措,那么,就一定能有效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犯罪”行为,从而给广大农民朋友营造一个正常、有序、无假的农资销售市场,确保广大农民朋友的农业生产丰产丰收。(文/廖卫芳 浙江省开化县会计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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