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记者下乡调研,常听群众反映,现在有些村干部“平时居住在城镇,忙时回村干工作”“白天工作在村里,晚上住宿在城里”,大家管这叫“两栖”村干部。这样的村干部是怎样演化而来的?对乡村治理来说有哪些风险?让我们先看看“两栖”干部的生活常态吧。(4月19日 半月谈)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也越来越高。很多农村人在县城甚至城市买了房子,搬进了新居。村干部也不例外,他们也有权利追求幸福生活。诚然,“两栖村干部”对乡村事务和村民工作有一定的影响,甚至来回跑还有可能存在车轮上的腐败。但是,对于“两栖村干部”的管理不能过于刚性,还需具有人性化,更不能简单的“一刀切”,要全方面考虑,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最好的管理方式。
或许在村民心里,村干部天天在村里才感到心安,对于突发事件也有人第一时间回应。可是,如果村干部心不在村,只为那一时的突发事件又有什么存在意义?乡村发展乡村振兴,需要的是敢担当、勇作为的好干部,而不是只在办公室办公的驻村干部。所以,对于村干部到村情况,要严格要求,更要考察关注村干部为村子,为村民干的实事、大事。不要只盯着谁在不在,更要关注村干部在干什么。
当然,管理“两栖村干部”要依靠相应的制度,任何说辞都是徒劳。对于因“两栖”致使工作延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严格问责;对于履职尽责,积极回乡上岗的村干部,要有所激励。无论是问责制度还是激励制度,都是为了更好的管理乡村,而不是限制“两栖”。而且“两栖村干部”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取舍,不能离村时,就要呆在村子里。所以,相应的考核制度也要为工作加码,让村干部有所忌惮。
乡村治理,离不开村干部。所以,管理村干部要全面考虑实际情况。而且可以适当引入村民监督管理,让村干部无处“隐藏”,让村民更加安心。只有村干部和村民把心思都用到乡村治理上,乡村才有可能振兴起来。(文/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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