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2020年4月17日报道,4月16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了解到,近日龙岗区余石岭路公园大地西2门路段发生一宗涉及酒驾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位外卖小哥当场死亡,而驾车肇事的司机,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
陈某勋作为即将毕业的大学生,面临着人生的一次大考。原本应该为自己的人生大考认真做好各种充分的思想准备,去积极迎接自己的人生新起点。但是,他却嗜酒如命,把自己和他人的宝贵生命当成了儿戏。明知醉驾违法,陈某勋却反其道而行之,非要触犯国家法律。陈某勋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外卖小哥撞死,陈某勋必须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等待他的必将是高墙林立的牢狱生活。
记得,陕西籍著名作家柳青先生在他的名著《创业史》中说道:“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而且,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散文家、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曾经说过:“人生如同道路,最近的捷径通常是最坏的路。”也就是说,人既不能得意忘形,又不能不知天高地厚;人既不能和自己过不去,也不能和别人过不去;人既要夹起尾巴做人,又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与义务;人不能光为自己的醉生梦死而活,更要让自己活在现实的土壤上;人不能自私自利,把自己的得意忘形建立在他人的痛苦和失去宝贵生命之上;人不能把生命当儿戏,如果把生命当儿戏,那就是在自掘坟墓。
记得,法国著名作家雨果在其名著《笑面人》中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的地位向上升,我们的责任心就逐步加重。升得愈高,责任愈重。”陈某勋作为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曾经在不懈地攀登知识阶梯,并在父母的资助下付出了巨大努力。在这个时候,原本应当正确认识人生的漫长道路,并为自己的未来做一个科学规划。但是,他却不能管控自己内心的浮躁,他却把自己的自由凌驾在了国家法律之上。正是由于陈某勋毫无社会责任与义务,他把自己的人生推到了无法悬崖勒马的万丈深渊。
然而,当陈某勋大梦初醒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他的人生这一页翻过去只能是无法挽回的悲剧。问题是,这样的悲剧每一天都在全国各地上演,有些人就是不把国家法律当回事,就是要去做作死的蠢事。如果每个人都能把他人的悲剧当成自己的反面教材,就一定能从中获得引以为戒的警示教育作用,就不会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去充当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犯罪者,就不会自欺欺人,就不会害人害己。
要想不当阶下囚,就得自觉遵纪守法,就得敬畏国家法律权威。而且,更应该把“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我们每个人的警世恒言,并时刻警告自己:千万不要践踏国家法律权威。只有用国家法律去敬畏他人的宝贵生命,才能依法保护好自己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安全。如果不珍惜他人的生命安全,自己就会失去人身自由和生命安全;如果我们每个人能自觉受制于国家法律约束,就不会受到国家法律制裁,这才是我们每个人的正确选择。(文/郭喜林 河南省新乡市新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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