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按照权责一致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清单,科学规范‘属地管理’,防止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近日,中办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为推动基层减负工作取得实效注入一剂“强心针”。(4月27日《人民日报客户端》)
众所周知,层层签订“责任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落实责任,而并非“甩包袱”,推卸责任。即使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上级领导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工作更要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更要做好有关工作的管理和服务,以此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
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个别单位过度强调责任状的作用,为确保年度各项工作安全、顺畅地开展,便逐级签订诸多的责任状,并片面地认为有了责任状,就落实了责任制,干部的责任心就自然增强了。不可否认,责任状确实能起到监督、警示、鞭策的作用,但有些人签了责任状却不履行责任,使得责状仅仅停留在会上、纸上、嘴上,不仅起不到促进作用,反而还会流于形式,影响工作的质量。
其实,层层签订“责任状”,只是加强管理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它可以促进工作的落实,但决不意味着只要签订了责任状,工作就落实了。如果把手段当作目的,用一纸责任状代替艰苦细致的工作落实,只能是对责任状的曲解。笔者以为,一些部门、单位的领导之所以把责任状一签了之,成为一纸空文,说到底,是作风不实的表现,更是一种懒政行为。
因此,笔者以为,层层签订“责任状”不是为了“甩包袱”,而是以更加扎实、负责的责任心,把工作做好做实。责任状不仅要签在纸上,挂在嘴边,更要签在心中,切莫一签了之。只要各级各部门、单位的领导充分认清“责任”,时刻铭记“责任”,以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去一一落实,责任状才不会成为“一纸空文”,更不会成为一种“甩包袱”。(文/叶金福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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