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晚,红星新闻记者从青白江区委宣传部获得的关于此事故的一项通报显示:4月25日21时47分,清泉镇龙洞村4组一农户发生天然气燃爆。经现场初步勘察,事故起因为该农户私自使用装载机进行院坝平场时导致天然气管道破裂发生泄露遇火导致燃爆。现场搜救工作于4月26日凌晨2时基本结束。截至目前,该事件导致6人受伤,2人死亡。
这是来自四川在线2020年4月27日的新闻报道。面对这样的责任事故,我们痛心疾首。因为,类似的居民楼燃气爆炸责任事故在全国各地已经发生了多起,成都的居民楼天然气爆炸事故已经不是第一次。但是,全国各地并没有从其它地方的爆炸责任事故中汲取深刻教训。所以,类似的居民楼爆炸责任事故才会在全国各地不断发生。
这说明,以前的责任事故追究,依法惩罚力度小。因此,大家才会满不在乎别的地方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因此,每一次事故的责任追究没有在全国各地起到真正引以为戒的警示教育作用。如果责任追究能让全国人民触目惊心,能够让大家对民用燃气的使用敬畏国家法律权威,敬畏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害怕受到法律严惩,就能谨小慎微地使用居民燃气,并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到每一个居民的实际行动上。
这说明,各级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并没有依法履职尽责,并没有在广大居民中开展安全使用燃气的普法教育,并没有在居民中开展预防燃气爆炸事故如何逃生的模拟演练培训教育。所以,农户私自使用装载机进行院坝平场时,并不知道地下天然气管道的承受压力究竟有多大,更不懂得如何对地下天然气管道实施必要的保护措施。而且,更不懂得当天然气发生泄漏时,必须禁止使用明火。由此可见,民用燃气的使用安全问题必须依法实施教育培训。而且,这种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是强制性的,绝不是可有可无的。
这说明,政府职能监管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以及每一个民用燃气用户,必须各司其责,尽职尽责。只有做到职责明确,普法教育不缺位,检查监督到位,燃气用户遵纪守法,并始终坚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就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事实证明,民用燃气的监督管理必须扩大到每个社区居委会和每个村庄的村民小组。只有把安全责任制层层贯彻落实到位,才能真正到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才能做到预防安全责任事故警钟长鸣。
由此可见,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龙洞村4组某农户私自使用装载机进行院坝平场时发生的燃气爆炸事故,完全属于人为的责任事故。不管是涉事农户,还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与龙洞村村委会,都负有无法推卸的责任。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全面展开责任追究。不管涉及到哪一级领导干部,都必须在党纪国法面前一视同仁,绝不偏袒任何人,绝不让任何违反党纪国法的责任人逃避责任追究。只有铁面无私,公正执法,加大依法问责力度,才能真正通过责任追究在全国各地引起强烈反响,并从此次事故中汲取深刻教训,才能避免类似的安全责任事故再次发生。(文/郭喜林 新乡市新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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