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监委日前下发《关于2020年“五一”“端午”期间锲而不舍纠治“四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通知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离京报备等各项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并列出13项严格禁止的行为。(4月27日 新京报网)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节日防“四风”、纠“四风”已经成为了常态化的工作。但每逢重大节日,衍生出的“节日腐败”依然难以杜绝,由此而“栽倒”在节日里的党员干部也不是个例。今年的“五一”小长假,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节日的纪律要求又增加了一份厚重。在锲而不舍纠治“四风”的同时,综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也成节日纪律的重头戏。特别是经历了这段时间的“约束”,就更容易放松警惕,各类聚集活动也就更容易抬头。
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有人说节日是一道“关”,不容易过得去;节日是一个“陷阱”,不小心就会掉下去。这话说得确实不假。“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倘若不早早地预防,“违规”就会成为“违法”;“陷阱”就会让人爬不上来。因为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民众,都是活生生的人;是活生生的人,就有自己的欲望。在面临各种诱惑的时候,如果有人及时“提醒”与“督查”,关键时可以使事情的结局走向完全不同的方向。北京市在节日到来之前下发的《通知》,就是一支药液浓浓的预防针,一剂治疗“未病”的良药。
《通知》列出的13项禁止行为,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疫情防控等方方面面,并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落实、社区防控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复工复产政策落实以及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工程复工复产情况的监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发现并纠正“填表式抗疫”“迎检式防控”“作秀式留痕”等问题,对在防控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的,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坚决查处、严肃问责,其力度之大可见一斑。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一贯的原则,就是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前。因此,再详尽、严格的“制度”、“规定”,都不能将通知一下了之。预防针只有“打”进骨髓,才能产生药效,“未病”才能遏制。为此,北京市在下发《通知》的同时,加强后续的监管,并公布了电话、网络、微信三种举报方式,畅通了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查处顶风违纪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这就自上而下熬制出了节日防治“四风”的“良药”。
“节日病”是一种顽症,如果稍有不慎,就会死灰复燃。像北京市纪委监委下发的的《通知》,党员干部更当时时在内心深处给自己敲响“警钟”,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教导,继而控制好自己的言行,一旦将《通知》的要求形成了常态,“节日病”也就被治愈了。疫情尚未解除,防控依然重要,这个“五一”小长假,注定就是不平凡。党员干部自觉带头遵守,多方面畅通举报渠道,更需要各级纪委监委的“监管”先行,才能让“节日病”的防治收到良好的效果,让“节日”过得更有意义。(文/黄自怀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先滩镇关口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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