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把想干事肯干事能干成事的好干部选出来用出来,一直是政务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干部队伍是党政事业发展的基石。所以,选用好干部非常重要。笔者认为选用好干部,要坚持四个标准。
选用好干部,要选心系群众的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奉公爱民,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所应秉持的政治担当。好干部始终心系群众,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主动深入、主动贴近、主动沟通,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真心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一心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选用好干部,要选真才实绩的人。能力创造实绩,实绩检验能力,真才实绩是反映干部能力的重要体现,干部选用要以实绩为据严格把关,既要注重平时一贯表现,对工作成绩进行综合考察,全面了解干部个人能力,还要考察其完成急难显重任务中,在面临重大问题时,能否敢担当、善作为。坚持选用标准,真正选出业务能力强、实干成绩强的干部。
选用好干部,要选思路清晰的人。“思路决定出路,思路决定成败”。干部有思路,遇事决策方能有条不紊,有的放矢;干部有思路,工作才能更好推进,工作成效才能更加显著。新形势产生新挑战,要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好的干部要能够正确把握好局部与全局、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能够制定出一整套针对复杂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从而带动一地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福祉改善。
选用好干部,要选清正廉洁的人。清正廉洁是成事之基、立身之本、执政之要。清正廉洁的干部忠诚向党、党性坚定、政治可靠、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保持得住党性的纯洁和先进,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才强。我们要把清正廉洁作为选任干部的基本要求,旗帜鲜明地选拔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干部,选拔为政清廉、群众公认的干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洁身自好、克己奉公,自觉坚守清正廉洁的政治准则,确保党的各项事业有序推进。
(文/郭静 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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