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拍。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民获得感、幸福感。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把整治“微腐败”作为当前及今后的重点工作长期抓在手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的监督保障。
列出权力清单,严防小微腐败。纪检监察机关要着眼于群众高度关注的基层事务,加大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要一一列出基层部门权力清单,逐项梳理挖掘,进行全程监督,防止“暗箱操作”。需紧盯党务政务公开,给权力装上“监控器”,使群众成为真正的监督者,使基层监督发挥出治理效能。
畅通监督渠道,依靠群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广泛接受群众邮寄信件、当面反映、电话举报、网络平台等方式反映的检举投诉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体系,畅通监督渠道,提高信访举报工作透明度。要充分发挥村级监督职能,鼓励和发动村民群众参与监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使村务监督委员会真正做到“能监督、善监督、敢监督”,自觉接受村民群众民主评议。
扎牢制度笼子,织密监督网络。整治“微腐败”还需完善监督制度,堵住制度缺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既是一种束缚,也是一种保护,既是严管,也是厚爱,让规范用权者畅通无阻,让滥用权力者寸步难行。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采取定职责、定内容、定程序的方式,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整改。同时,要精准发力管住关键人、关键事,聚焦民生领域,严惩“微腐败”,破除“中梗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文/薛桃 资阳市雁江区农民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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