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理解“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衷。不忘初心,就是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因此,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不是一句口号,不是走过场、拍照片、写报告,而是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看问题,把群众的难处和忧虑放在心上。以群众为心,发自内心地认同群众、理解群众、帮助群众。只有深入了解群众所想所求,为群众办实事、谋群众福祉,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才能有做实事、做大事的不竭动力。
准确把握“我为群众办实事”内涵。理论学习不要“坐着讲”。党员干部要自觉地通过学习党史、学习成功经验和高效做法,提高行动力和战斗力。所以,为群众办实事,不是某个部门某个层次的事,更不能是“一阵风”类型的活动。要健全长效机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懈努力,让“办实事”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贯穿党员干部部署部署始终党员生涯的全过程。
准确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路径。为群众办实事,找准道路是关键,切忌“空转”和“自转”。党员干部要立足岗位职责,深入一线,深入实际,从最困难的群众抓起,从小事做起,抓住最突出的问题,从最实际的利益出发,听取公众意见,倾听公众声音。要清理堵点、缓解痛点、消除盲点,而不是只做自己感兴趣的“手头的事”,只做容易出结果的“光鲜的事”,而只做容易受到上级表扬的“亮事”,少追求活动的气势和内容不留痕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切实把事放在群众心里,做群众的贴心人。
因此,为群众办实事,不是一朝一夕、“一阵风”式的活动,而是领导干部带头、党员群众响应,带动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的实践活动。(贵州省三穗县台烈镇人民政府 朱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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