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发布视频反映,在西安市某条道路边,所有违停车辆均被贴条,唯独喷涂“市场监督监管”字样的车辆没有被贴条。2月18日,西安交警莲湖大队发布通报称,视频中车辆系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属于违法停放,已对驾驶员依法处以100元罚款。(2月20日《成都商报》)
按说,在交警眼里,不管是普通车辆违停,还是公务车辆违停,执法就应“一把尺子量到底”,这才是执法者应有的样子。
然而,此次在西安却出现了交警“偏心”执法的现象,见普通车辆违停就贴罚单,见公务车辆违停就未贴罚单。交警对公务车违停如此“网开一面”,这不仅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执法标准,而且也让交警部门的执法公信力大打折扣。
按说,公务车代表的是政府机构的形象,理应带头遵守交通规则,为社会和公众树立良好的榜样。而交警部门代表的是政府执法部门的形象,也理应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普通车辆和公务车辆处罚标准一个样,而不应对公务车违停采取“执法例外”。殊不知,一旦对公务车违停采取“执法例外”,就势必会严重损害交警部门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因此,笔者以为,一方面,对于公务车辆,驾驶人更应带头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远离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为社会和公众树立良好的榜样。另一方面,对于公务车辆违停,执法人更应严格处罚,不能因公务车就免贴罚单,而“网开一面”。如此,才能既对公务车起到一定的警示效应,又能消除公众疑虑,让公众信服。
公务车违停不该有“执法例外”。但愿交警部门在车辆违停执法上,要始终做到公正执法,“一碗水端平”,别让公务车成“例外”,从而让“公务车违停未贴罚单”这样的新闻不再屡见媒体,饱受公众诟病和质疑。
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通讯员:廖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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