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黄泥塝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求助,称其朋友在电话中告知宠物猫去世,疑似有轻生的念头,并且所有联系方式均无人应答。民警梅津华和沈浩第一时间赶到了女子所在小区,发现房门紧锁,屋内也无人应答。民警果断采取了破门的方式进入,发现炭烧的烟雾已弥漫整个房间,女子躺在沙发上昏迷不醒。经抢救,女子成功脱离生命危险。(2月22日《中国新闻网》)
按说,宠物去世,主人悲伤,这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仅仅因为一只宠物猫的去世,女主人就竟然采取烧炭的极端方式选择轻生,这无疑是一种病。
众所周知,人有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动物也有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生活中,一旦遭遇亲友去世,有的人会痛不欲生,甚至选择轻生,这倒可以理解。如果遭遇宠物去世,主人悲伤难过,这也可以理解。但如果宠物去世,主人就选择轻生,这显然不可取。
事实上,很多人对宠物宠爱有加,这是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一种体现,这当然是一种好现象,值得提倡。但笔者以为,主人对宠物的“爱”,必须建立在人与动物之间正常的“爱”上面,切不可发展成为一种畸形的“爱”。试想,如果宠物去世,主人就动辄产生轻生念头,那不是“病”又是什么呢?可见,宠物去世主人轻生这样的“病”,得治。
一方面,亟须强化生命教育。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选择轻生就意味着结束生命。虽然对于宠物来说,它的生命也只有一次,因而宠物去世,主人悲伤也属正常,但如果以自己的宝贵生命为代价,去为宠物“陪葬”,不仅不值得,也无意义,只能徒增笑料而已。因而,强化生命教育很有必要。
另一方面,亟须加强理智教育。与一般宠物相比,人是一种高级动物,也是一种有理智的动物。如果仅仅因为一只宠物猫的去世,主人就选择轻生,这显然是一种荒唐之举,不是理智做法。因而,亟须加强理智教育,让每一位宠物的主人都能认识到,人的生命价值和意义是完全不同于动物的,选择为去世宠物“陪葬”的做法也是极其愚蠢的。
但愿通过生命教育和理智教育,能警示和提醒更多养宠物的人,既要学会热爱动物,又要学会珍爱生命,切莫让类似“宠物猫去世女主人轻生”这样的新闻屡见新闻媒体,而成为一则“笑闻”。
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通讯员:廖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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