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芜湖。交警检查时,发现一车内弥漫着一股酒味。经检测,驾车男子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驾驶室竟然放了一瓶,已经被喝空的罐装啤酒。男子边喝酒边开车,称:嘴巴干了没忍住。随即,张某被交警带到警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3月13日《澎湃新闻》)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每一位司机朋友都知晓的交通“禁令”。然而,驾驶人张某竟然因为嘴巴干没忍住而“边喝酒边开车”,这不仅是对交通法规的一种漠视和挑衅,更是在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众所周知,“酒驾”“醉驾”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稍有不慎,就极易酿成交通事故,轻则车翻人伤,重则车毁人亡。近年来,因“酒驾”“醉驾”而酿成的交通事故不计其数,不仅给驾驶人和他人造成生命威胁,而且也给许多家庭造成无法挽回的伤痛。可以说,“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并非是一种“夸张”,而是一种“现实”。
其实,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酒驾”可以扣分、罚款、暂扣驾驶证,而“醉驾”则可以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甚至追究刑责。目前,驾驶人张某因“边喝酒边开车”而被调查处理。相信,等候张某的必定是严惩重处。
同时,这起“边喝酒边喝酒”事件,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这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严惩和震慑,也是对其他司机的一种警示和威慑。
笔者衷心希望广大司机朋友能从驾驶人张某身上吸取“深刻教训”,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绷紧“安全弦”,自觉做到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出行,而切莫让“边喝酒边开车”这样的“奇葩新闻”再次见诸媒体。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儒经网"华商走世界"线上线下交流平台,战略合作单位:浙江省浙商投资研究会;西湖书院; 联系人:黄女士 微信号:17364845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