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保定的秦先生爆料,今年2月13日,自己73岁的母亲因脑梗需要转院,事先和救护车谈好了转院的价格为3200元。然而,救护车行至中途却突然要求加价900元。秦先生认为司机在讨价还价过程中故意放慢车速,险些耽误救治,因此拒绝私下和解、坚持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救护车及医院追责。(3月17日《齐鲁网》)
近年来,各地类似坐地起价、半路加价、漫天要价的“黑救护车”事件屡有发生,这不仅加重了患者和家属急救转运的经济负担,而且也扰乱了救护车急救转运的收费标准。其中,由于“黑救护车”大多无合法经营手续,医护人员也不具备执医资格等原因,极易延误患者的救治时间,甚至严重威胁患者的生命安全。因此,对于黑救护车“半路加价”等不法行为,相关部门绝不能“坐视不管”。
首先,监管要“出拳”。卫健部门要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对救护车的经营资质、医护人员的执医资格、收费标准等要进行全面、严格的把关,对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取缔,从而严防“黑救护车”混入其中,坑骗坑害患者。
其次,执法要“出拳”。执法部门对“黑救护车”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处罚手段加以严惩,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法律代价”,从而铲除“黑救护车”的生存土壤。
其三,院方要“出拳”。一方面,院方要严把审核关,绝不让来路不明的“黑救护车”承接急救患者的转运任务。另一方面,院方要严防“内鬼”,绝不让“内鬼”与“黑救护车”经营者沆瀣一气,里应外合。
当然,患者或家属也要“出拳”。患者或患者家属一旦遭遇“黑救护车”坐地起价、半路加价、漫天要价,既要坚决说“不”,又要积极大胆地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让“黑救护车”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切忌“装哑巴”,自认倒霉,任凭“黑救护车”宰割,从而助长其嚣张气焰。
总之,惩治黑救护车“半路加价”等不法行为,需要监管、执法、医院等相关部门,包括患者和家属,形成合力,共同出拳,才能彻底铲除“黑救护车”的生存土壤,切实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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