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的《2022年农村消费环境与相关问题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农村居民对当前农村消费环境的综合满意度为75.35分,总体表现良好,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其中,44.5%的消费者表示最近一年内曾在本村及附近的市场上买到过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4月7日《工人日报》)
据了解,在各地农村市场里,“三无”产品的品种和来源很多。由于这些“三无”产品价格普遍较低,加之有部分村民因识字不多而分辨不清,因此,各种“三无”产品在各地农村很有市场。
其实,这些“三无”产品之所以能泛滥于各地农村市场,在于生产厂家的手法和隐蔽性十分高明。这些“三无”产品往往在价格上也便宜不少,很多村民即使发现有假,也懒得计较。这无形之中也给这些“三无”产品有了可乘之机。
笔者以为,防范农村沦为三无产品的“倾销地”,还需用“重典”。首先,要强化最严的市场监管。要加大各地市场的检查、监管力度,重点查处事关消费者生命安全的食品制假售假行为。其次,要制定最严的“巨额惩罚”制度。对被查实的生产企业,尤其是食品制假售假的生产企业,要采取严厉的惩罚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使其不敢在“三无”产品,尤其是食品上制假售假。其三,要采取“直接入刑”制。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从重判罚,推动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当然,还需加强企业自律教育,加大诚信宣传力度,促使企业诚信生产、诚信经营,以此来有效控制各种产品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
打击“三无”产品虽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但笔者相信,只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制定惩罚机制、加强企业自律教育等一系列举措, 就一定能让各种“三无”产品无立足之地,从而使各地农村市场得到净化,为广大农村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无忧的消费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购买到“正宗产品”“安全产品”。
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通讯员:廖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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