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北京市共发生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俗称“老年代步车”)交通事故超百起。市交管局再次强调,自明年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凡有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4月13日《北京晚报》)
一直以来,由于老年代步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且价格低、体积小、易操作驾驶等优点,而受到老年群体的喜爱和青睐,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习惯于驾驶老年代步车出行。但随之而来的是,老年代步车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也与日俱增,不仅严重威胁着老年司机的自身生命安全,而且也严重威胁着其他行人和其它车辆司机的生命安全。
据了解,老年代步车之所以频频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其主因不外乎两个:其一,交警“失管”使然。由于目前我国对老年代步车的管理还处于“真空状态”,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致使老年代步车成了一匹“脱缰的野马”,任凭其在大街上横冲直撞。而即使发生交通事故,也往往因为老年代步车属于“弱势群体”而免于处罚,这也无形之中导致了老年代步车的“任性”。其二,“安全意识淡薄”使然。许多驾驶老年代步车的老年朋友,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规则,往往在大街上占道、超速、逆行、横穿,甚至闯红灯,因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加之,老年代步车存有安全系数低、无牌无证、非法运营等因素,更是加剧了交通安全事故的频发。
因此,笔者以为,此次北京市交管局明确自明年起,对老年代步车采取“禁行”,这无疑是一种必要保护。一方面,实行老年代步车“禁行”,一旦有老年代步车行驶在大街、公路上,交警部门就可以依规依法予以查处,从而避免老年代步车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在大街、公路上横冲直撞,给交通安全埋下隐患。另一方面,实行老年代步车“禁行”,通过宣传和教育就会慢慢地增强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从而让老年人自觉远离老年代步车。同时,实行老年代步车“禁行”,对其它车辆和行人的威胁也自然就少了。可见,老年代步车“禁行”好处多多,值得各地借鉴和推广。
当然,在老年代步车“禁行”之前,还有一点不容疏忽,那就是应把老年代步车纳入交通监管范畴,让其像其它车辆一样“受限”,按照交通规章制度接受严格的“交通管制”,不让其成为“失管车”。如此,老年代步车才能安全、平稳、有序地向“禁行”过渡。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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