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泉州发布5月11日报道,近日,福建泉州晋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发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与以往不同的是,保护对象是男性杨某,施暴者是其妻子曾某。(5月11日极目新闻)
据了解,人民法院为男性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非福建泉州晋江第一例。之前,湖北荆门掇刀区、浙江温州苍南县等地人民法院都曾发出过“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
其实,在我们的潜意识里,很多人总以为在夫妻之间实施家暴的肯定是男性,因而,一提及“人身安全保护令”时,也往往认为是“女性安全保护令”。
事实上,虽然在实施家暴行为中,男性占比达90%以上,但生活中,女性家暴男性的现象也不乏其人。像福建泉州晋江的这起家暴事件中,男主人杨某婚后经常遭受妻子曾某的打骂、威胁致使受伤,而且在办公场所也被女方打砸。可见,在家庭中,被家暴的不只是女性,有时候男性也会遭遇家暴。
近年来,在调解、处理家暴事件中,无论是政府矛盾调解部门,还是人民法院,往往都偏向于保护女性受害者,而对于男性受害者,却一般以“冷处理”为主。因而,一旦女性受害者在寻求法律保护时,法院会积极受理,并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但对于男性受害者在寻求法律保护时,法院介入的积极性却明显不如女性。这说明,在处理家暴事件中,相关部门,包括法律部门,还存有一定的“偏见”。
因此,笔者以为,此次福建泉州晋江市人民法院发出首份“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无疑是对传统家暴认知的一种纠偏,同时也在提醒我们,反家暴不分男女,不分性别。此外,这份“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也体现了在保护家暴受害者面前,男女平等,不分性别,一视同仁。
眼下,随着越来越多的地方发出“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让男性遭遇家暴的问题被更多的人关注。尤其是一些长期被家暴的男性,不再选择沉默,而是积极大胆地选择寻求法律保护。这无疑是一种观念进步,也是自我人身安全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的一种体现。
“家暴不分性别,保护不分男女。”希望有更多的男性受害者,既要对家暴坚决说“不”,又要积极大胆地站出来,向法律部门寻求帮助和保护,并通过“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让自己不再遭受家暴之害。
期待“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多起来,也期待“天下无暴”真正成为一种现实。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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