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2023年,合肥市实行全年全面全域禁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严禁将秸秆等抛置于河道、沟渠及水库塘坝等水体中。(6月1日《市场星报》)
众所周知,秸秆焚烧害处多多,一是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二是极易引起火灾,造成经济损失;三是还会改变土壤的结构,加重土壤板结。
为有效遏制“秸秆焚烧”行为,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各地各级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严格的管理措施。但事实上,每到油菜、小麦收割季节,焚烧秸秆的现象仍屡有发生。
据了解,村民之所以选择“秸秆焚烧”,原因有三:一是宣传力度不够,秸秆禁烧意识还没有真正入脑入心。二是秸秆没有更便捷更高效的处理方式,村民往往选择“一烧了之”。三是缺乏严格有效的管理措施,没有震慑作用。
因此,笔者以为,治理“秸秆焚烧”还需有更多“好办法”。首先,宣传要到位。相关部门不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秸秆焚烧危害性的宣传和教育,让广大村民清楚地认识到“秸秆焚烧”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其次,处罚要从严。相关执法部门一旦发现“秸秆焚烧”行为,就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该约谈的要约谈,该罚款的要罚款,对于引发火灾事故的更要追究法律责任,从而倒逼广大村民自觉远离“秸秆焚烧”行为。其三,回收机制要完善。相关部门应适时设立回收站点,加强对秸秆的回收和利用,从源头上避免秸秆焚烧行为的发生。
此外,还可鼓励村民对秸秆采取多元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秸秆燃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比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深化秸秆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等等,确保秸秆实现最大化的有效利用。
笔者相信,只要宣传到位,从严处罚,完善回收机制,再辅以秸秆多元化利用,就一定能有效治理“秸秆焚烧”行为,从而把“秸秆禁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通讯员:廖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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