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编号为“161220”的网友通过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海曙区胜丰小区东门旁的公共绿地里种了很多蔬菜,居民用粪便浇灌,蚊子多,臭味浓,导致无法开窗,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处理。据报道,该公共绿地位于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被旁边居民开垦成菜园子已多年。多年来,该菜园子年年贴着告示要整治,但年年都是老样子。居民希望,这次能来回真的。(6月4日《宁波日报》)
众所周知,公共绿地姓“公”不姓“私”,因而,每一位市民都有义务和责任呵护好每一块公共绿地,不得随意私自占用。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些公共绿地却被少数市民开辟成了“私家菜地”,不是被种上蔬菜,就是被种上葱蒜,这不仅有损市容市貌,而且也影响文明创建。
也许有人说,在公共绿地上种蔬菜、种葱蒜不也是一种“绿化”吗?笔者以为,此言差矣!“公共绿地”成了“私家菜地”,弊多利少。一来,它与我们城市整体的美化、绿化极不协调。公共绿地都是有规划的,种什么,种多少,这都有讲究,并非随意乱种。二来,在公共绿地上种蔬菜、种葱蒜也有碍观瞻。试想,这里种一片青菜、大蒜,那里种一片萝卜、小葱,公共绿地的整体性就会被破坏,既不美观也不整洁。可见,公共绿地不需要这种菜园式的“绿化”。
因此,笔者以为,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对肆意占用公共绿地种菜的不文明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清理,对那些屡教不改者要给予严惩,以还城市公共绿地一个洁净、优美的环境;另一方面,也希望广大市民要自觉担负起义务和责任,共同呵护好城市公共绿地,一旦发现有市民肆意占用公共绿地种菜,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以共同保护我们城市的公共绿地。
总之,一句话,“公共绿地”莫成“私家菜地”。
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通讯员:廖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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