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晚,南昌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江西某中学学生疑似被老师要求弃考”的情况通报。经初步核实,视频中反映的学生为该市湾里实验学校初三学生,班主任暗示其弃考情况基本属实。(6月19日澎湃新闻)
近年来,受升学指挥棒的影响,每到中考来临之际,一些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往往被老师,甚至被学校“暗示弃考”,有的被承诺直接进入职业学校就读,有的甚至干脆被“分流”回家。
说实话,这部分学习成绩差的学生,一旦参加中考,其考试成绩势必会给班级、给学校“拖后腿”,不仅会影响班级整体考核,而且也会影响学校在当地的排名。而且,除了影响考核、排名外,也肯定会影响教师的个人绩效,以及学校的知名度。因而,在此背景下,老师“暗示差生弃考”,或者学校默许老师“暗示差生弃考”,也就不难理解了。
但“暗示差生弃考”,这显然违反相关规定。其实,早在2010年6月,教育部就曾专门发文明确规定,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劝说学生放弃中考和中途退学,或要求学生转校,或强迫学生报考某类学校。可见,无论是老师,还是学校,“暗示差生弃考”就是一种地地道道的违规行为。
众所周知,一个班级,乃至一所学校,总有一少部分学生的学习成绩很差。但学生学习成绩很差,这不应成为老师,甚至学校“暗示弃考”的理由。因为参加考试,尤其是参加一辈子一次的中考,这是每一位学生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老师、任何学校都无权剥夺学生的考试权。
据报道,类似“暗示差生弃考”这样的事例,并非江西首例。之前,在很多地方也曾多次报道老师或学校“暗示差生弃考”的新闻。这说明,“暗示差生弃考”不是“新”闻,而是“旧”闻了。但缘何这类“旧”闻还是以“新”闻的方式,年年真真切切地在我们的身边发生了呢?笔者以为,这无疑值得追问。
“暗示差生弃考”是一种教育悲哀。因此,笔者以为,要破解“暗示差生弃考”这一老问题,还需“双管齐下”。一方面,上至教育部,下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切实改变现有的教育评价制度,不妨让单一的教育评价观走向多远的教育评价观,切忌“唯分数”“唯升学率”,从而让学校和教师不再“唯分数”“唯升学率”;另一方面,学校要走出“功利教育”的窠臼,既要培养一大批学业好的学生,又要培养一大批品行好、体质好的学生,而切莫只把眼睛“盯”在学业好的学生身上,而忘了品行好、体质好的学生。唯有如此,“暗示差生弃考”这样的“旧”闻才不会屡屡成为“新”闻了。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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