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与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长沙城区实施机动车禁止鸣喇叭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长沙城区“禁鸣令”)正式实施,长沙禁鸣区域扩大至“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的合围区域内。与此同时,长沙交警启动机动车在禁鸣区域鸣喇叭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现场查处+电子抓拍”的方式查处违法鸣笛行为,违反者将被罚款100元。(6月28日《法治日报》)
据网上资料显示,噪音量在50分贝以下时,人们会感觉到非常舒适,并且可以通过轻声细语进行交谈;当噪音在50至90分贝时,就会使人变得焦虑,产生难过心理;而当噪音超过90分贝时,就会使耳朵发痒、产生疼痛感。而常见的家用车喇叭的分贝数大约为80至110分贝,货车的汽笛分贝数则大大超过110分贝。噪音不仅会对健康带来不利影响,也会干扰正常工作和学习。可见,此次长沙在城区设“机动车禁鸣令”很有必要,值得叫好。
眼下,在一些大中城市里,已经明确把“机动车禁鸣喇叭”列入违法之列,不但要罚款,还要扣分。因为在喧嚣繁华的城市道路上,本身就已经分贝超标,如果任凭广大司机再高声鸣喇叭,不就无形之中加高了分贝值,使城市的噪音污染更严重了吗?因此,把“机动车禁鸣喇叭”列入违法之列,既是文明之举,更是利民之举。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在一些司机朋友的潜意识里,鸣喇叭似乎并不觉得是违法行为。其实,司机在开车过程中,适当鸣下喇叭,以示提醒其他车辆或行人,这对大家的安全出行都有好处。但倘若一遇上行人或其他车辆,就动辄把喇叭摁得震天响,这无疑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既容易使过往车辆的司机或行人“吓一跳”,又无形之中增加了分贝值,加大了噪音污染,不利于环境保护。
因此,笔者以为,“机动车禁鸣喇叭”应成为更多城市的一道“禁令”。一方面,交警部门应通过各大媒体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让每一位司机知晓“乱鸣喇叭违法”,从而让司机避免因“不知法”而“乱鸣喇叭”。另一方面,交警部门应加强文明开车教育,让每一位司机除了自觉做到不酒驾醉酒、不闯红灯、不超速、不超载、不抢道等交规外,还应自觉做到“不乱鸣喇叭”。同时,要让每一位司机知晓,“不乱鸣喇叭”不仅是司机文明素养的一种表现,而且也是对环境的一种保护。同时,更是对其它车辆司机和行人的一种尊重。
期待各地有更多的城市能紧随长沙之后,把“机动车禁鸣令”纳入交规范畴,从而既让我们的城市远离汽车噪音污染,又还广大市民一个安宁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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