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从樊锦诗从事敦煌文物工作60年座谈会上了解到,樊锦诗在继捐资1000万元支持敦煌学研究后,再次捐资1000万元用于敦煌文物事业和急需人才培养。会议宣布,一颗国际编号为381323号的小行星被命名为“樊锦诗星”。(人民政协网 2023年7月13日)
众所周知,樊锦诗并不是富得流油的富豪,她仅仅是挚爱敦煌莫高窟的文物保护工作者。但她却不爱财,竟然先后两次慷慨向敦煌捐款,而且这两次捐款每次都是1000万元。她的第一次捐款是为了支持敦煌学研究,现在再次捐款是为了敦煌文物事业和急需人才培养。她的拳拳报国心和巾帼凌云志溢于言表,这是她对祖国文物事业奉献的博爱,这是她寄希望于敦煌文物保护事业的诗和远方。
樊锦诗永远不会忘记1963年,她从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毕业到敦煌莫高窟,至今已从事敦煌文物保护事业60年,现在作为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不能只图拥有个人名誉,而且必须继续为敦煌的文物保护事业奉献自己所有的光和热。只有把自己的一生与生命奉献给敦煌莫高窟,她才能认为自己是一个十分敬业的文物保护工作者;只有坚持不懈为敦煌莫高窟的文物保护尽心尽力,鞠躬尽瘁,她才能让自己心安理得,无怨无悔。
不管莫高窟的艺术有多么博大精深,她都要用自己的心灵去体贴和感悟;不管敦煌与北京有多么遥远的距离,她都要用自己对党和人民文物事业的忠诚,去为莫高窟里的艺术做最忠诚的守护者。这既是崇高责任,又是义不容辞的义务。作为党员干部,她必须带头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作为文物工作者,她必须退而不休,在对莫高窟的文物艺术保护工作中做好接力棒的交接与传承。
她清楚地认识到,国际编号为381323号的小行星被命名为“樊锦诗星”,这绝不是她个人的荣誉,而是祖国和人民的荣誉。所以,她不会因此而骄傲自满。她为了不断地鞭策自己,她说:“如果莫高窟被破坏了,那我就是历史的罪人。”所以,她与丈夫新婚之后有长达19年的分居生活。她对莫高窟文物艺术的痴爱,用任何形容词都不足以准确表达出来;她对于文物保护的敬业精神,无人可比。但她却总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好,她对于祖先留下来的珍宝无比敬畏,只有敬畏才能懂得如何珍惜。
当敦煌莫高窟成为中国首批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之后,她并没有感到有丝毫轻松,而是感到责任更重;当她获得一次又一次荣誉和奖励之后,她并没有感到骄傲与自豪,而是一次比一次更加沉重的责任与义务。因此,在敦煌莫高窟文物保护与家庭的利益选择方面,她让自己完全站在了敦煌莫高窟文物保护这个唯一选择上。
不管是敦煌研究院院长,还是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对她来说算不上是多大的官。但是,她却觉得这个职位比什么大官的责任都大,不敢有丝毫马虎,不管需要克服多少困难,都不能让自己成为历史罪人。
因此,樊锦诗始终认为,敦煌莫高窟的文物保护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而且,文物保护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所以,她只能选择退而不休;所以,她只能把自己所有的爱毫无保留地奉献给敦煌莫高窟的文物保护事业。而且,包括自己家里的物质财富,她只能用博爱之心一次又一次奉献给敦煌莫高窟里的文物保护事业。只有让敦煌莫高窟里的文物拥有永远的诗和远方,那才是属于她的美好精神愉悦享受,那才是属于她问心无愧的精神财富。
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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