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拍片子得排半天队,如果赶不上当天出结果,还得再抢第二天的号重新排队缴费,现在终于不用再反复挂号了。”在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医院,一位就诊患者对医院推行的“一次挂号管三天”制度连连称赞。(7月14日《工人日报》)
有过医院就诊经历的人都知道,去医院就诊挂号,“仅限当次当日有效”是医院的一项硬规定,也是一种常态。如果有些患者的检查化验结果当日拿不到,或者有些病情需要隔几日再来复诊,遇上这种情况只能重新挂号。但殊不知,重复挂号让患者不仅多花钱,还耽误时间。
对于医院就诊挂号“仅限当次当日有效”这一老规定,很多患者颇有微词。比如,有患者就质疑:“挂号一次难道不应该包括医生开处方、治疗、复诊等整个流程吗?”因而,一直以来,关于复诊挂号缴费的争议持续不断。
对于患者的质疑,医院方也表示,医院基本上是信息化管理,患者的相关信息都记录在系统内,如果不挂号,系统里就无法显示信息,医生也没办法进一步做诊断和治疗。所以,复诊重新挂号缴费有必要。但这样的“解释”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其实,根据合同法规定,患者挂了号,就视同患者与医院签订了医疗服务合同,应当获得一次完整的医疗服务,包括问诊、检查、诊断、治疗。如果在这一过程没结束前,患者不应再支付任何挂号费。在患者等待检查、化验结果期间,可以被看作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暂时中止,而医院出具检验结果后,则表明医患双方的这种合同关系又恢复了,医院应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合同内容。可见,就诊挂号“仅限当次当日有效”这一老规定,确实也该改一改了。
眼下,山东淄博市中心医院推行“一次挂号管三天”的就诊挂号制度,这无疑既是一种制度创新,更是一种服务创新。一方面,有了“一次挂号管三天”的就诊挂号制度,患者就无需就诊一次挂号一次,复诊一次挂号一次,既不多花冤枉钱,又不耽误或浪费时间。另一方面,有了“一次挂号管三天”的就诊挂号制度,也让患者大大提升了就医的满足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有了“一次挂号管三天”的就诊挂号制度,也无形之中为医院树立了“好形象”,赢得了“好口碑”。可见,“一次挂号管三天”的就诊挂号制度,值得点赞,值得提倡。
期待各地有更多的医院能借鉴和推广“一次挂号管三天”的好做法,多些“患者视角”,多些“服务创新”,把更多更好的接地气、利民生的就医惠民政策让利于更多的患者,从而更好地解决患者长期“看病难”“看病烦”这一痛点。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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