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金九银十”招聘季,很多毕业生正忙着面试找工作,涉世未深的他们可能会遇到试用期“白用”、合同“霸王条款”、培训课“被套路”等“坑”。(9月13日《安徽工人日报》)
眼下,随着“金九银十”招聘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正忙着面试找工作。加之,近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多,尤其是今年,毕业生人数更是高达1158万,严峻的就业形势让很多毕业生希望自己能顺利求职、入职。
在“求职难”“入职难”的双重背景下,各种就业培训、就业招聘的广告便铺天盖地,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就业培训、就业招聘这块“大蛋糕”,设置层层套路,布下多个陷阱,引诱高校毕业生“踩坑”,骗取钱财。
据了解,眼下“求职陷阱”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虚假宣传”。有的宣称 “主管带教”“实习岗转正”,甚至是“培养期内直升管理岗”,致使很多涉世不深的高校毕业生深信不疑,而掉入了不法分子事先设置好的“坑”里;二是“套路贷”。由于一些刚刚毕业的学生口袋中没有足额的资金,一些不法分子便诱骗毕业生加入各种“培训贷”“助学贷”,让许多涉世未深的大学生背负高额债务,有些大学生甚至还遭遇过暴力催收。三是“收费跑路”。一些学生在这些网络平台报名后,还没开始实习,甚至连公司在哪都不知道,就被要求交纳各种费用,一旦交了费就再也联系不上该公司了。上述种种“求职陷阱”,不仅严重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更是涉嫌诈骗,触犯刑法。
因此,笔者以为,要帮助高校毕业生求职“避坑”,还需多方发力。
首先,平台要“发力”。平台的运营商要积极承担起严把关的主体责任,严格审查广告发布者的主体资格,涉及招聘、培训的必须实名登记,切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让无良广告发布者混入其中,忽悠、坑骗广大毕业生。
其次,监管要“发力”。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对违法者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处罚机制,让不法分子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法律代价”。
其三,高校要“发力”。高校在学生走出校门前,应积极组织开展必要的法治宣传和教育,强化学生的反诈意识,帮助学生掌握一些必要的防骗知识,避免轻易“踩坑”。
当然,还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高校毕业生一旦遭遇求职“踩坑”,应积极大胆地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切忌“装哑巴”,自认倒霉,助长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相信,只要平台、监管、高校三方联动,共同发力,再辅以高校毕业生积极维权,就一定能帮助高校毕业生求职“避坑”,从而营造一个“无坑”的求职环境。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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