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委组织部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乡村治理和农村党建系列部署要求,做有心的组工干部,通过建立“评先定级”机制,着力打造一批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运行机制好、工作实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先进村党组织。(11月3日《四川组工网》)
组织部门建立“评先定级”机制,作为一项鼓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政策,那么,官员在工作中如何提供制度保障,营造“敢闯敢试”的改革氛围受到舆论关切。
笔者以为,在“评先定级”机制中,容错机制尤为重要。干事创业过程中,党员干部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工作失误,或者是无意之失无心之失,即使是给党和人民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启动“容错免责机制”,给予减轻或免除相关责任。尤其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走向新征程、发展到新阶段,决战全面小康,为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道路上,没有先例,没有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党员干部在奋力拼搏、干事创业中,有失误在所难免。这在当前我国处于改革发展关键时期的形势下,帮助各级党员干部克服畏难不前、怕错避责的消极情绪,不怕犯错不断探索,具有积极意义。
建立容错免责机制非常必要,但是,如何把握、认定党员干部的行为,适用“容错免责”机制,还是一个值得摸索思考的问题。个别党员干部由于贪念作祟,无法正确对待和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他们往往会打着干事创业的旗子,大兴项目,大建工程,背地里却是不该拆的拆,不该建的建,甚至建了拆,拆了建,一旦出了问题,难保他们不推说是无意之失,是工作失误,争着把自己的“乱作为”往“容错免责机制”里靠。这在过去落马的贪官中,并非没有案例。也有些党员干部,尤其领导干部,他们为了捞政绩,难免会作出一些“拍脑袋”的决策,甚而出现“换一个领导就换一种思路”的发展规划乱象,形成一些“人走茶凉”式的烂尾工程或项目。像这种行为,你能说它是“乱作为”还是失误?
因此,建立“评先定级”机制,做有心的组工干部,要让干部容错免责不行差走偏,除了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严格考核认定标准外,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接受群众监督,是最根本的保证。(江油市胜利街小学 赵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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