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来临,大量候鸟“落户”浙江绍兴,一些不法分子趁机向它们伸出黑手。近日,在浙江省绍兴上虞区海涂候鸟保护基地,当地警方逮到一名拉网捕猎侯鸟的不法分子。目前,吴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上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13日《绍兴晚报》)
其实,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非法拉网捕猎侯鸟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因而,此次,绍兴市上虞区的吴某因非法拉网捕猎候鸟“被刑拘”,完全是罚当其罪,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同时,这也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不仅对当事人是一种严惩,对其他人也是一种警示。可以说,非法拉网捕猎候鸟“被刑拘”既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更是一记警钟。
据了解,在一些地方,非法拉网捕猎侯鸟现象屡禁难止的主要原因有二:其一,为了吃野味尝鲜。眼下,在物质丰裕的年代,什么吃的、喝的都不用愁,一些人便把眼睛盯上了各种野生动物,大肆非法捕食野生动物。尤其是拉网捕猎侯鸟,由于抓捕方便,设备简单,加之一些侯鸟很容易“触网”,因而,每天都有不少无辜的野生侯鸟成了不法之徒餐桌上的一道野味美食。其二,打击力度不够。由于一些捕猎侯鸟者往往选择在偏远且僻静的林区里拉网,不易被发现。因而,非法拉网捕猎侯鸟现象一直屡禁难止。
众所周知,鸟类是人类的好朋友,保护鸟类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可以说,非法拉网捕猎侯鸟,既是一种短视行为,也是一种害鸟害己的行为,理应予以严厉打击。
笔者以为,为防范类似拉网捕猎候鸟行为的再次发生,相关部门有必要加设一道“法网”。一方面,公安、林业、野保协会等部门要加大爱鸟护鸟的普法宣传和教育的力度,不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相关媒体,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教育广大群众要遵纪守法,严禁非法拉网捕鸟,做一名爱鸟护鸟的好公民。另一方面,要加大打击非法拉网捕鸟的力度,发现一起要严惩一起,该重罚的要重罚,该判刑的要判刑,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刑罚代价”,从而倒逼其遵规守法,自觉远离非法拉网捕猎侯鸟的不法行为。
同时,还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大胆地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拉网捕猎侯鸟行为,让其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有效打击非法拉网捕猎侯鸟的不法行为,从而为侯鸟营造一个安全、无忧的生存环境。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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