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第三次修订《条例》,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条例》将“统计造假”纳入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有关条款。(1月23日《成都商报》)
众所周知,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可见,统计是一项非常严肃而重要的工作,其数据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宏观经济的运行态势能否真实反映,进而影响到整个决策。同时,也将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可近年来,在个别地方,“统计造假”现象却屡有发生,且屡禁不止。比如,2022年5月,国家统计局就曝光了河北省、河南省、贵州省有关典型统计造假案件。可以说,统计造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严重违反统计法,严重影响统计数据质量,干扰甚至误导宏观决策,违背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
民间有句俗话,叫做“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深究起来,统计造假的根源还在于“上头”。一些上级领导干部喜欢从数字上去衡量下级干部政绩的优劣,并作为任用干部的标尺,久而久之,下面一些人便自然投其所好,亲自“把关”,依据“需要”随意编造假数字、假统计。这不仅给上级的科学决策造成诸多误导,给国家造成一定的损失,同时也助长了不正之风,对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极为不利。
反对弄虚作假,关键在于领导。因此,笔者以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实事求是的表率,不仅要亲自抓统计工作,而且要确保各类数据的真实性。对那些蓄意造假、骗取荣誉地位的人,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必须按党纪国法惩处,决不手软。如此,看谁还敢在“假”字上做文章?
“统计造假”必须严惩重处。近年来,各地已有多名领导干部因“统计造假”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这不仅是对造假者的一种严惩和震慑,更是对每一位统计干部提了醒,敲了警钟。此次,《条例》将“统计造假”纳入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有关条款,这无疑彰显了中央打击“统计造假”的坚强决心。
统计工作,一头连着国家决策科学性,一头连着政府公信力,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因此,笔者以为,一方面,各地统计部门一定要严把统计关、责任关,严防统计造假,数字兑水等不正之风的蔓延。另一方面,各地统计部门又要常敲警钟,提醒并告诫每一位统计干部要客观、公正地做好各项统计工作,切忌丧失原则,丧失党性,在统计工作上作假、造假,影响科学决策,玷污统计的真实性。如此,才能狠刹“统计造假”腐败。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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