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此为契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下足功夫,把好“三关”,让党纪学习教育在基层落地落实。
强化日常学习,把好“入口关”。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广大党员干部要学深悟透《条例》内容,将《条例》作为“案头卷”“枕边书”,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在苦苦求索中知其表、明其里,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平台,主动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政治生活中认真学习,在学习党纪的过程中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做“知纪正心”的“明白人”。
强化警示教育,把好“监督关”。基层要持续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通过剖析违纪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警示教育作为日常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通过集体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让他们树立正确权力观,自觉净化“朋友圈”,始终以党章党******为准绳,严格精准执纪,对于“踩红线”“闯红灯”问题,将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及时“掐灭”。
强化结果运用,把好“总开关”。“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党员干部要坚定地当纪律建设的拥护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把严的标准、严的要求转化为严的举措、严的氛围,体现在日常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教育的丰厚成果转化为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共同富裕的源源动力,求真务实、砥砺前行,以实际行动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纪学习教育带来的新步伐、新风貌。(贵州省三穗县台烈镇人民政府 张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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