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老人酒后骑车摔倒,路过的南京小伙杨帆主动上前帮扶,不料被老人及家属误解….5月14 日晚,发生在南京市雨花台区应天大街的这一幕,引发网友热议。经过调查,警方确认杨帆无责。5月17日上午,杨帆获得见义勇为专项奖励金。杨帆表示,此事的过程虽然有些曲折,但结果是好的,以后遇到类似情况,还是会上前,该帮还会帮。(5月18日《扬子晚报》)
按说,路遇老人摔倒,好心人上前“扶一把”,这是做好人好事的一种体现,理应得到老人和家属的感谢。但生活中,好心人路遇老人摔倒“扶一把”被误解,甚至被讹诈的新闻时有发生。2006年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就是一个例子。好心人“扶老人”被误解或被讹诈的事件发生多了,这让很多人对“路遇摔倒老人扶不扶”产生了害怕和恐惧,因而,很多人往往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而选择“视而不见”,直接绕道走人。
其实,好心人“扶老人”被误解或被讹诈,也分几种原因,比如:有的老人年纪大了,自己怎么摔倒根本就不知道,总以为是身边“扶一把”的人不小心碰倒了自己,而误解或讹诈扶人者;再如:有的老人家属不再现场,当家属来到现场后,便仅凭老人一面之词,或仅凭自己凭空想象,就断定是扶人者碰倒了老人,而误解或讹诈扶人者;还有一种原因,那就是摔倒的老人和家属都不想自己出医药费,便故意把责任推给了扶人者,而误解或讹诈扶人者。
不管出于哪种原因,好心人“扶老人”被误解或被讹诈,这都不是一种好现象。试想,好心人“扶老人”屡屡被误解、被讹诈,还会有人愿意“扶老人”吗?答案不言自明。
此次,发生在南京的“扶老人”被误解事件,虽然经过警方调查取证还了扶人者的清白,老人及家属也向扶人者表达了谢意并致歉,而且扶人者还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但这起事件依然值得我们探讨和追问,那就是如何让好心人“扶老人”不再被误解或被讹诈?
一方面,需要我们的相关职能部门能积极介入调查取证,比如,查看路口监控摄像设备,判断事件的真伪,或者收集路人证词,还原事件真相,让扶人者的正义得以伸张,让讹人者的丑态得以揭穿。
另一方面,需要我们的政府部门大力弘扬正能量,给予扶人者更多更高的褒奖,比如,为扶人者颁发见义勇为证书和奖励,或者通过让扶人者上电视、上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方式,让更多的人看到好心人“扶老人”的善举被认可、被赞誉。
当然,相关部门也应对讹诈者给予必要的处罚,比如,实施一定的经济处罚,让讹诈者付出“经济代价”,或者给予治安处罚,甚至追究民事责任,让讹诈者付出“法律代价”,通过“双处罚”,让讹诈者“丢人现眼”,倒逼类似“扶老人”讹诈事件越来越少,从而让“路遇摔倒老人扶不扶”不再成为一道两难选择。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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