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所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本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干部要时刻注重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时常、严于经常,做到学纪、正纪、守纪,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常修党纪学习“课题”,将“学纪”融入日常。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好《条例》是第一步。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学纪明责,把党纪学习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分门别类学,结合工作将自身摆进去,做到学懂、弄通、悟透,明白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将清正立身牢记于心、实践于行,让纪律定力成为日常习惯,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
常悟党纪党规“戒尺”,将“正纪”抓在时常。树牢纪律规矩意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是一场实实在在的攻坚战、持久战,只有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方能取得实效。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能够真正落地生根,深刻认识到哪些“底线”不能碰、哪些“红线”不能踩、哪些“防线”不能越,用党纪党规“戒尺”规范自身,时刻保持清醒和警惕。
常拧廉洁从政“螺栓”,将“守纪”严于经常。纪律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守纪是让纪律永葆生命力的关键所在,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守纪”贯彻始终。一个人能否廉洁从政最难以战胜的敌人是自己,只有通过他律和自律结合起来,常念“紧箍咒”、常打“预防针”,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严于律己的作风,以案自查自省自警,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贵州省三穗县良上镇人民政府,李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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