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4月21日山西省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洪洞县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问题的整改工作,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省、市考核要求,近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协调工作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副主任杨南主持,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负责人郭志刚、主任科员何刚刚、洪洞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马云飞、自然资源局及生态环境局有关股室负责人以及未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法人或者代表等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重点建设用地”是指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一住两公”)的所有地块,建设用地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应按照《土壤法》《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报告评审制度。这既是一项法律责任,也是一项工作措施,务必提前化解土壤环境风险,保障百姓“住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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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土地使用权人要高度重视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未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务于9月底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圆满完成我县建设用地安全利用问题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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