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近,年夜饭预订成了热门话题。《工人日报》记者近日在北京走访发现,今年的年夜饭预订非常火爆,一些餐厅顺势抬高消费门槛。有的餐厅设置了最低消费标准,有的餐厅只能预订几种套餐,有的餐厅则表示人均消费须达888元,才能预订大年三十的包间。多名消费者对记者表示,无奈之下,只能接受高价套餐。(1月24日《工人日报》)
只有预订套餐才提供包间,人均消费须达888元才能预订包间,餐饮商家如此明目张胆地设置年夜饭“最低消费”,这既是一种赤裸裸的霸王行径,更是一种地地道道的侵权行为。
一直以来,餐饮商家设置“最低消费”的霸王行径,就已饱受消费者的诟病。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餐饮商家在平时已经不敢擅自设置“最低消费”了,但每到节假日,尤其是到了春节预订年夜饭的时候,一些商家就以“年夜饭”为借口,大胆地设置“最低消费”。加之,不少消费者也认为商家设置年夜饭“最低消费”可以理解,因而更是助长了餐饮商家设置年夜饭“最低消费”的底气,致使“最低消费”侵权行为在节假日里屡屡上演。
其实,我国《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同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规定内容无效。可见,餐饮商家设置年夜饭“最低消费”的做法,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因此,笔者以为,要遏制年夜饭“最低消费”,还需多打“组合拳”。首先,监管部门要“严督查”。市场监管、消保委、物价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既要对餐饮商家的定价标准进行规范化管理,又要对餐饮商家乱定价行为进行严监管、严督查。其次,执法部门要“严处罚”。相关执法部门对餐饮商家设置年夜饭“最低消费”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停业整顿,甚至从业禁止等多种处罚机制,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禁业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合理合规合法经营。其三,消费者要“学会维权”。消费者一旦遭遇预订年夜饭“最低消费”侵权行为,既要坚决说“不”,又要拿起法律武器,积极大胆地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让年夜饭“最低消费”上不了餐桌。
当然,还需对餐饮商家加强合法经营教育,不妨通过身边的真实、典型案例进行必要的普法宣传教育,让餐饮商家认识到设置年夜饭“最低消费”既是一种侵权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从而自觉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年夜饭”不是商家设置“最低消费”的借口。笔者相信,只要监管部门严督查,执法部门严处罚,消费者积极维权,再辅以对餐饮商家加强普法教育,形成联动,打出一系列“组合拳”,就一定能有效遏制年夜饭“最低消费”的侵权行为。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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