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了一碗牛丸牛杂面,本以为吃的是现场制作的牛丸、牛杂,结果端上来发现全是预制菜。”“我去饭馆是懒得做饭,没想到饭馆都懒得做饭了……”刚刚过去的“3·15”,有关预制菜的话题再度引人关注。有消费者反映,许多菜品虽然是“现做”,食材却不一定是“现做”。(3月18日《北京日报》)
所谓的“预制菜”,其实就是预先制作好的菜。于餐饮商家而言,预制菜可谓是好处多多,一来省时省力,厨师只要花个几分钟预热一下即可上餐桌;二来提升效率,尤其是一些耗时长、制作烦的菜品,能省去中间环节;同时,更为有利的是,预制菜也能为餐饮商家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但于消费者来说,由于预制菜存有不够新鲜、口味单调、口感不佳、食品添加剂、营养单一等诸多问题,因而一直饱受诟病。
然而,这并没有妨碍预制菜市场的迅猛发展。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预制菜市场规模达4196亿元,同比增长21.3%。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数据,目前预制菜行业下游最大的需求来自餐饮企业,占比达80%。其中,一些头部连锁餐饮企业中预制菜使用比例较高,部分餐厅8成以上的菜品是预制菜。部分高端餐饮、酒店宴席也开始频繁使用预制菜。这说明,预制菜已成为餐饮行业的一道“必备菜”。
按说,预制菜只要符合安全和质量标准,餐饮行业推行预制菜也并无不可,但前提是必须告知消费者,因为这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一种尊重。但据一项微调查结果显示:62.8%的消费者在外出就餐过程中遇到过饭店、餐厅使用预制菜;78.1%的消费者反映线下饭店、餐厅针对使用预制菜这一情况未做到提前告知。可见,餐饮商家使用预制菜“不告知”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也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如果餐饮商家使用预制菜“不告知”,这也是一种消费欺诈行为。
因此,笔者以为,要让餐饮商家使用预制菜“提前告知”成为一项硬规定,还需多方发力。
首先,行业协会要探索并建立相关规则、标准,既要督促生产企业提升科技水平,确保预制菜的还原度、保鲜度,不断改进预制菜的口味和食品安全,又要倡导生产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其次,监管部门要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大对餐饮行业使用预制菜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使用预制菜“不告知”的消费欺诈行为,不妨通过开罚单、列入“黑名单”、停业整顿等多种处罚手段,让无良商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停业代价”,倒逼其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其三,消费者一旦遭遇餐饮商家使用预制菜“不告知”行为,既要坚决说“不”,又要积极大胆地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不受侵害,切忌“装哑巴”,自认倒霉,任凭无良餐饮商家实施消费欺诈。
此外,餐饮商家要本着“诚信经营,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提高自律自觉意识,对使用菜品的来源、是否为预制菜、制作工艺等要素,要主动“提前告知”,切忌虚假、隐瞒,坑骗消费者。
相信,只要行业协会、监管部门、消费者,包括餐饮商家,都能形成合力,共同把好预制菜的安全关和质量关,做到使用预制菜“提前告知”,就一定能促进预制菜行业的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通讯员:廖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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