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车办点私事,不懂公车私用违反八项规定,纪委很快找上门;节假日多发一些福利津贴,不懂规范性津贴补贴发放要求,就违纪了;公务接待铺张浪费,不懂违规报销违反财经规范,终究要退出来;悄悄收了点礼金,不懂纪律处分条例,还是瞒不过去……
一些党员干部的腐化变质,往往就是从这类违反纪律、破坏规矩的“不懂”开始的。不懂党纪法规,不懂中央八项规定,不懂财经规范……把“不懂”当成违纪的借口,实在是苍白无力。
从近年查处的案例看,有不少党员干部是纪盲法盲,从无知发展为“无畏”,接受处理时都认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
这些所谓的“不懂”,要么是因为平时“不上心”,认为党纪党规离自己很远,把纪法教育当成“耳旁风”;要么是因为对党纪党规缺乏敬畏,认为是小事小节,心存侥幸、走偏越界;要么片面地认为自己在廉洁上不出问题就行,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六项纪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归根到底,是没有从思想上把纪律学习重视起来,没有把遵纪守法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不会自然养成,必须通过不断学习予以增强。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明确要求,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和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应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全面准确理解,掌握精神实质,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仅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纪律条文、深入了解和掌握纪律,还要在熟悉掌握原文的基础上,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联系实际、时时对照,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事事处处紧握纪律规矩这把“戒尺”,遇事拿出来量一量。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能不能随便收,党员干部出国出境有哪些规定,“新官不理旧账”有什么后果,统计造假以及对统计造假失察将面临怎样的处罚……把“六项纪律”当作日常言行的标尺镜子,能干不能干,一目了然。
更要求党员干部始终心存敬畏,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在行动上守住慎独慎初慎微的关口,时时刻刻把党规、党纪视为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才能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有了敬畏之心,才能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确保言行举止不逾矩,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把握住慎初、慎独、慎微这条底线,方可人前人后一个样,有无监督一个样。
党员干部要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当好表率,对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把纪律、法律转化为高度的自律。“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但凡遵规守纪成为一种本能,就能避免陷入违纪“雷区”、远离人生“误区”,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伍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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