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珠海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在市直属学校推行师生“同餐同菜同价”制度,要求市直属学校食堂自5月起面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开放,原则上不得设立教职工食堂。截至目前,珠海已有57所公办中小学率先实现师生同餐,与教师同餐的学生人数可达10万余人。(5月23日《南方都市报》)
据了解,在各地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里,无论是自主经营的食堂,还是外包的食堂,一般都设有教工食堂和学生食堂,有的甚至还专门把教工食堂“躲放”在一个较为隐蔽的地方。
其实,学校之所以把食堂分为教工食堂和学生食堂,其目的很明显,那就是教工餐和学生餐是不同餐、不同菜、不同价的,教工餐不仅菜品要好得多,而且菜价也要便宜得多。而学生餐往往菜品要差一些,菜价也要高一些。
正因为学校食堂存在教工食堂和学生食堂之分,且师生“不同餐不同菜不同价”,因而饱受广大学生和家长的诟病。一些学生和家长甚至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写联名信,以此表达对学校食堂做法的不满。
在此背景下,早在2019年4月,教育部、国家市监总局、国家卫健委等多部门就曾联合制定出台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时间,“校领导陪餐制”得到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普遍好评。这说明,学生和家长都热切期盼校领导能高度重视学生的吃饭问题,既要让学生“吃得饱”,更要让学生“吃得好”。
此次,珠海市在全市直属学校推行师生“同餐同菜同价”制度,这无疑是一项重大改革,得民心,顺民意。一方面,学校推行师生“同餐同菜同价”,师生之间完全可以在同一个食堂里吃着同一锅饭菜,既避免了师生“不同餐不同菜不同价”的嫌疑,又让学生和家长彻底消除了“学生饭菜不好吃还价格贵”的顾虑。另一方面,学校推行师生“同餐同菜同价”,也能让学校领导和老师切实了解到学生对饭菜的需要,包括喜欢什么菜、菜价是否过贵,等等,这显然利于学校听取学生呼声,便于及时改进。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推行师生“同餐同菜同价”,师生之间就可以在一起就餐的过程拉近双方的关系,让师生关系变得更融洽、更和睦,这无疑也利于教育教学管理。可以说,学校推行师生“同餐同菜同价”是一种多赢之举。
当然,学校推行师生“同餐同菜同价”的同时,也要在饭菜质量上多动脑筋,多下功夫,要想方设法把饭菜质量提上去,让师生都能既“吃得饱”又“吃得好”。如此,才能把师生“同餐同菜同价”这件大好事办在师生的心坎里。
期待有更多的地方能借鉴和推广师生“同餐同菜同价”的好做法,多些“学生视角”,多些“暖胃关爱”,把学校食堂办成师生的“满意食堂”,从而让每一位师生都能“吃饱吃好”。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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