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贵溪市第一中学要求学生家长中午和晚上上晚自习去学校内值班,“名为监督孩子学习”。贵溪市教育体育局答复称,经核查,贵溪一中中午实行午间静校。学校从未安排家长中午及晚自习值班。有3个班级存在家长代表来校协同班主任管理并监督任课教师到位情况,学校已经纠正这种做法,并对相关人员提出了严肃批评。(9月26日 界面新闻)
众所周知,学校组织学生晚自习,“教师是管理者”,这是一个基本常识。同时,管理好晚自习也是为师者的一项基本职责和义务。
但贵溪市第一中学的3个班级竟然擅作主张,要求家长到校参与晚自习值班,这不仅是一种地地道道的推责行为,更是侵害了广大家长的正当权益,是一种典型的充当“甩手掌柜”行为。此时,笔者不禁想问一句:要求家长参与晚自习值班,谁给的权利?
按说,家长参与学校管理,这是一种积极的家校共管模式,值得倡导。但家校共管不是“让家长什么都管”,这其中的晚自习值班就不应属于“家校共管”之列。
试想,如果让家长参与晚自习值班,遇上有学生需要答疑时,家长能够“胜任”吗?抑或是学生之间发生争吵打架等安全事件时,家长能够“摆平”吗?笔者在想,恐怕很多家长是“不称职”的吧?
而且,让家长参与晚自习值班,这也是给家长“增负”。不是吗?很多家长也是“上班一族”,白天上班已经很疲劳,如果晚上还要参与学校的晚自习值班,无异于是一种“添累”,这无疑会严重影响家长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可以说,“要求家长参与晚自习值班”,这完全是一个荒唐之举。
笔者以为,对于“要求家长参与晚自习值班”事件,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不能“坐视不管”。一方面,应责成学校立即对该行为进行整改,该叫停的要叫停,绝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凭老师充当“甩手掌柜”,把本不该是家长的“活”甩给家长去“干”。另一方面,应举一反三,好好查一查学校里是否还存有其它类似强制家长“干活”的现象,既把家长从学校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又督促学校主动承担相应的“管理”之责。
同时,也希望通过宣传的方式,让广大家长知晓学校采取类似“要求家长参与晚自习值班”行为,既是一种推责行为,更是一种侵权行为,家长可以大胆地对学校说“不”,从而促使学校切实担负起“管理”之责,避免充当“甩手掌柜”。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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