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痼疾之所以难以根治,往往是因其具有惯性,并且受到人性中惰性因素的影响。从国内外的经验来看,除了“严格执法”,很难有什么真正的妙方。只有一把尺子量到底,不留“口子”,不给“空子”,不讲“面子”,才能消除灰色地带和弹性空间,提高违法成本。只有通过更严格的执法确保法律威严,营造严肃的执法环境,才能真正培育全社会的文明意识,打造更为健康有序、和谐向上的生活环境。
“不留口子”是至关重要的。这意味着执法者不能因为人情关系、利益诱惑或一时的疏忽,而对违法者网开一面。每一个法律条款都如同一个坚固的堡垒,绝不能随意打开缺口,让违法者有机可乘。否则,一旦有了第一个破例,就会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引发连锁反应,使法律的权威性受到严重侵蚀。
“不给空子”也是严格执法的关键环节。在现代社会,各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和人际关系交织在一起,有些违法者会利用法律的模糊地带或者执法程序中的漏洞来逃避制裁。执法者必须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专业的法律素养,通过严谨的调查取证和精确的法律适用,不给违法者任何可钻的空子。这就要求执法者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对每一个案件都进行细致入微的分析,确保法律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讲面子”体现了执法者公正无私的职业操守。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来自各方的压力和干扰,有些违法者可能会凭借其社会地位、人际关系或者其他因素,试图让执法者在面子上给予通融。然而,执法者必须坚决抵制这种不良风气,将法律的公平正义置于首位,不被外界因素所左右。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法律的崇高威望,让每一个公民都认识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能够凭借特权或关系逃脱法律的制裁。
执法之要,在于安民。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国家机关,一头连着群众。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加入温馨执法,才能让群众心服口服;以案释法,耐心讲解,才能让群众真正全面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将执法者要像一位睿智的调解者,在处理案件时,既要依据法律的规定做出公正的判断,又要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合理诉求。在面对矛盾和纠纷时,以平和的心态、理性的思维和人性化的方法去化解,使执法既有法律的威严和力度,又不失人文关怀的温度。将法律的教育功能和惩罚功能结合起来,才能实现执法公正和执法效果的统一。强调严格执法,绝不是暴力执法,过激执法。将柔性、理性、人性融入执法全过程,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船山区人民法院 李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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