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医院是救死扶伤的社会公益服务场所,是传播人道主义和博爱的善德之地,是绝不允许用污言秽语侮辱他人人格与尊严的。但是,张女士因为私下和朋友对汉中同仁医院进行了暗访,认为不是自己做人流手术的理想医院,所以没有按照事先电话约定到该医院做手术。然而,令张女士难以理解的是,汉中同仁医院的咨询师屈某竟然用短信侮辱了她的人格与尊严。
据华商报11月 16日报道,“别占着茅坑不拉屎”、“趁着年轻多做点人流,以后不孕了记得联系我”……就因为网络预约做人流手术没去,电话没接,汉中张女士被医院咨询师发短信辱骂。对此,蔡姓院长表示,一定要严肃处理,并让屈某立即给患者发短信道歉。
当事人屈某虽然向张女士道了歉,但并不能因此而挽回自己给患者所带来的精神损害。因为,作为医院工作人员,而且是咨询师,并不是普通的医院护士,即便是护士也不应该用狠毒的污言秽语侮辱 张女士的人格与尊严。如果张女士不肯原谅屈某,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对屈某的民事诉讼。而且,张女士可以依法通过人民法院向屈某提出精神损害的经济赔偿,并要求法院判处屈某通过公共新闻媒体和手机短信,以及让屈某当面向张女士赔礼道歉。
也就是说,通过法律诉讼是在依法维权,和屈某仅仅用手机短信道歉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手机短信道歉仅仅属于道德范畴,而法律诉讼则属于法律范畴,表明张女士要依法追究汉中同仁医院咨询师屈某的法律责任。通过这件事,充分证明张女士事先和朋友到汉中同仁医院进行暗访考察之后,决定不去同仁医院做人流手术的决定是正确的。而且,患者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医院。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对于医院来说,更为重要。也就是说,医院必须为每一位患者做好任何一件细小的事情,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而且,尤其是女同志所要进行的人流手术,绝不允许有丝毫差错。然而,手术没做,医院的咨询师就对患者用手机短信实施了人格与尊严的侮辱。所以,汉中同仁医院给广大患者留下的深刻印象是:这家医院的服务态度十分恶劣,不能保障患者的人身与生命安全。不管屈某和医院事后如何向张女士和公众解释,都无法在短时间内彻底消除人们对汉中同仁医院服务质量所产生的种种怀疑。
被世人称之为“提灯女士”的南丁格尔在长期的医学护理工作实践中是全心全意用“四心”热忱为患者服务的。她的“四心”是:“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如果按照南丁格尔的“四心”敬业精神衡量陕西汉中同仁医院的工作服务质量,那是相差十万八千里的。如果汉中同仁医院不狠抓思想与道德建设,就很难有人会获得驰名世界的南丁格尔奖。而且,也不可能能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如果一所医院没有同仁博爱的敬业精神,就很难把南丁格尔的“四心”敬业精神作为广大医护工作者学习的光辉榜样。只有把“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转化为每个医护工作者的自觉行动,才能赢得广大患者的信任与好评。(文/郭喜林 网络媒体著名时政评论家)
儒经网"华商走世界"线上线下交流平台,战略合作单位:浙江省浙商投资研究会;西湖书院; 联系人:黄女士 微信号:17364845380